天热起来了,该备的防护用品备了吗?该缩短的劳动时间缩短了吗?该发的补贴发了或者准备发吗?
昨天最热那会儿,乘公交车出去,发现车上的人都齐刷刷挪到了一侧,车厢向阳那一侧空空的,有人宁愿站着,也不去坐。这车上没空调,开着窗,热风扑面,脑中不由得蹦出几个字——“晴”非得已,感人“炙”深。
看晚报,昨天我市最高气温37℃,局部地区38℃,是这周最热的一天,省里还连发了干热风和高温两个橙色预警。尽管预报也说了,再忍一天酷热,也许就会好过,但指望老天爷连续“退烧”,怕是不老现实了。
天干气燥,整个人像在冒火,坐公交车还不舒服,那露天劳作就更可想而知了。长期在高温下工作,容易引起健康损害,比如中暑、呼吸道感染、热痉挛等,这都是常识。对于患有心、肺、脑血管疾病的人来说,损害可能更严重。
什么是高温天气?什么是高温作业?其实,2012年人社部等多部门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界定:“地市级以上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高温天气确实来了,该及早做的预防做了吗?比如,给劳动者体检了吗?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调岗了没?该备的劳保用品备了吗?该缩短的劳动时间缩短了吗?
更实在的问题,还有钱的事儿。按照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35℃以上天气露天工作,每人每天补贴10元,都发了或者准备发吗?要知道,高温补贴可不是啥施舍,这既是福利,更是权利。
对于劳动者而言,或许压根儿就没听过啥津贴,或许心甘情愿苦打苦拼,但该享受的权益,实在不该是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