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来说,孩子是快乐的源泉,可有些时候也免不了会遇到与他们有关的烦心事儿。在近期来电咨询的市民中,就有不少人向我们诉说了这些烦恼。
这一期,我们从这些问题中挑选出了两个,请晚报律师帮帮团资深律师给予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一】
孩子无意中打伤小朋友,除了医药费对方家长还索要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市民李女士说,自家7岁的儿子在学校和同班小朋友玩耍时,无意间用一根玉米秸把对方的眼皮划伤了。事后,李女士积极地带该小朋友看病,对方家长刚开始也没说啥,谁知道半个月之后,对方家长以“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为由,向她索要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李女士想问,对方家长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是说要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构成伤残的才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就本案而言,对方伤情构成伤残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对方家长向李女士索要5000元精神损失费不太合理。
【律师提醒】
在发生人身伤害案件后,涉及的赔偿如何计算应当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因索赔数额与实际差额过大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问题二】
因为孩子他和其他家长起冲突,关于是否打对方的孩子该咋证明?
市民郑先生前些天带着两岁的儿子贝贝(化名)在儿童乐园玩耍,儿童乐园中还有一个无人陪同的6岁男孩。因为争抢积木,男孩趁郑先生不注意打了贝贝,郑先生看到后严厉斥责了他,其母亲听见后过来说郑先生打了她的儿子。其间,6岁男孩又过来抢玩具,结果撞到郑先生的手臂摔倒了,其母气急之下和郑先生打了起来。事后6岁男孩的妈妈报警说郑先生打了她的孩子,还说要起诉他。郑先生觉得很委屈,他想知道应该如何证明自己没有动手打那个男孩,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亮:
在本案中,郑先生可收集游乐园的监控视频、事发现场人员的证言、警方的调查笔录等证据来证明当时的实际情况。
【律师提醒】
当未成年的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时,作为家长应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尽量语言和缓地告诫以大欺小的孩子。在对方家长不理智的情况下,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交由警方来处理,以免双方父母发生冲突,导致事态扩大。若双方家长当着孩子的面发生冲突,就会让孩子留下很深的阴影,不利于孩子良好性格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