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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任某,在校购买了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任某于2013年12月的一天,感觉头痛、头晕并伴随呕吐,家人赶紧将其送到县人民医院,医院检查后告知任某系脑出血,后于当晚由县医院120急救车将其送到市内一家医院抢救,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中国人寿新安支公司接到报案后,依据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合同条款规定,经调查后迅速赔付了1万元的死亡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