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树林环绕的穿牛鼻岭小岛(网络图片)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近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评估办法》(下称《办法》)和《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标志着该自治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的程序和制度得以完善,公众当“岛主”的障碍已被扫清。
怎么买?分两级审核批准
《通知》称,无居民海岛实行国家和自治区分级审核、审批制度。开发利用造成海岛消失、外商外资项目投资、涉及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等用岛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其余用岛活动由自治区政府批准。
该自治区海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实际上,在《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前,部分无居民海岛上就已经有开发利用的情况,如种植经济林、搭盖建筑物等。对于这些用岛者,将根据其当时是否获得批准分类处理。
贵不贵?有的岛单价仅14元
《办法》指出,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采取审批、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
我国将无居民海岛划分为六个等别,前三等一般位于发达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全部被划入后三等。《办法》对该自治区的无居民海岛,根据其所在行政区域进行了等别划分。
该自治区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最低价标准以元/公顷·年为单位。在各等别的海岛中,最贵的是填海连岛用岛,最便宜的是林业用岛,离岸最近的四等岛单价为10.08万元,离岸最远的六等岛单价仅为14元。旅游用岛最低价处于中下水平,如离岸最近的四等观光旅游用岛单价为1260元。
怎么用?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该自治区海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鼓励用岛者开发低能耗和低污染的项目,并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尽可能保留海岛原始风貌。
用岛者不能想怎么开发就怎么开发,拟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区、市两级海岛保护规划中对拟利用海岛的功能定位。如某个岛的定位是林业用岛,就不能用于开发旅游度假村,目前无居民海岛都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相关链接
投资海岛挺烧钱
在国内,有一个外界看来颇为神秘的群体——私人“岛主”,他们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玩岛”,并于近年成立了“中国岛主联盟”。6月3日,记者联系上了该联盟负责人林东。
林东说,近年在国内投资海岛的人中,赚钱的很少。在海岛上投资一个旅游项目比较烧钱,前期至少要投入几千万元。在广东、浙江等地,有些游艇会买下一个海岛建成游艇停靠基地,并在岛上修建一些简单的休闲娱乐设施供会员使用。据他了解,这些游艇会运营海岛基本都是亏本的,主要以海岛休闲的噱头招揽会员,再通过其他项目营利补贴海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