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死人保、富人保、关系保、福利保”,各色人等大显“神通”,农村低保金成了“唐僧肉”,真正需要低保政策救助的弱势群体却领不到低保金。6月初,湖南省耒阳市通报发现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部分涉事官员受到纪律处分。(见6月8日新华网)
有开着宝马住经适房的,自然就有开着奔驰吃低保的。只有制度缺陷才会让数百名不符合政策的人,用社会的救命钱分享权力的盛宴。耐人寻味的是,这样的后知后觉并不是监管制度起了作用,而是通过电视问政才被曝光,倒逼出令人瞠目的真相的。
低保制度本是救命的兜底制度,按照程序规定,即便基层干部弄虚作假,还有民政部门通过严苛的核查来把关:将申请者声明的财产状况与有关部门或单位掌握的信息进行比对,看个人申报的情况是否真实、完整,然后再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措施来判定申请者准确的家庭收入情况。然而,为什么骗保乱象依然层出不穷?
2013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对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和陕西5省696个低保户进行的抽样问卷调查显示,其中约六成不是贫困家庭,有近八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近三个月前,新华社有关海南部分乡村低保乱象的调查令人愤懑:农民申请低保三年无果,带了一些礼物送给村干部后,第一次领到了低保金;村里真正的穷人拿不到低保,村干部自己倒是吃上了低保……公开报道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掀起低保“清理风暴”,7945个低保户被清退。
那么多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混迹在低保户群体里,仅仅清退就了事了?
问题还是指向两个层面。一是低保程序门槛低、监管松。申请与公示过程基本还在“透明的暗箱”里,加之审核监督又“牛栏关猫”,于是低保就成了基层干部手里的“唐僧肉”,愿意分给谁就给谁。2月19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2015年年底将在全国全面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但如果有了机制而疏于核对,骗保恐怕还是难以禁绝。
二是权责对等的惩戒不到位。4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拟对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7个法律适用问题做出解释,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被追究刑责。低保、国家救助金和其他社会救助纳入刑法解释范围。在今日的法治环境下,“部分涉事官员受到纪律处分”显然过于绵柔,刑罚的板子不落下来,如何捍卫司法权威?如何威慑前赴后继的骗保者?
雪中送炭的低保弄成锦上添花的权力“福利”,这已经不是一时一地的闹剧。如何用刑罚揪出低保队伍中的掮客与冒领者,职能部门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