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经查,蔡荣生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
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
蔡荣生案背后隐藏的高考招生腐败牵动公众的神经,高考特殊类型招生存在哪些腐败现象?如何杜绝“特招”腐败?
“特招”存在哪些腐败现象?
蔡荣生案揭开了“特招”腐败的冰山一角。梳理近年来的高招腐败案件,招生黑幕触目惊心。
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2012年,辽宁省招办两名干部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几年前,湖南省也曝出教育考试院监察处原副处长谭博文等,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
记者调查发现,自主招生、艺术类招生及补录已经成为“特招”腐败的重灾区,严重危害教育公平。
自主招生沦为“点招”通道
尽管教育部已经明令禁止“点招”,但记者调查得知,一些高校仍然会留出少量机动招生名额,对教职工子女、“校董”子女等实行特殊录取。“教职工子女只要达到本一线就可以录取,还可以根据相应的分数挑选专业。”东部一所本科院校教师说,只要是学校正式职工,其第一代直系亲属高考时报考本校都可以享受招生优惠政策。
艺术类招生专业性强,存在“自由发挥”空间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谈到艺考时说:“只要事先买通考官,现场随便画一笔,就能被称作大师之作,外行人根本看不懂。”一名艺考生家长表示:“艺考基本是学校想要谁就是谁,不过费用不低,光打通关系就得十几万元。”
补录环节存在“暗箱操作”
一名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透露,每年高考录取结束后,由于招生指标未完成,一些高校会通过补录完成招生计划,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够严,补录成为权钱交易的另一个重灾区。北方一所大学艺术系主任说,补录时将录取线下浮3分至5分,考生每下浮1分录取,收取1万元,一般是有关系、有钱的考生才有这个机会。
“校董”是“点招”的另一受益者
在一些高校,每年给高校捐资便可成为“校董”,获得相应的“点招”指标。一企业主告诉记者,他是某知名高校的“校董”,每年向这所高校捐助100万元,作为“回报”,每年学校招生时就会给一个“点招”指标。“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者有所求的官员。”
权力缺乏监督,寻租滋生腐败
蔡荣生案引发了社会对于特殊类型招生公信力的质疑。一些教育专家和家长认为,高校自身的趋利性,特殊招生的不公开,行政权力的介入,监管机制的缺失等因素直接造成高招腐败。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认为,由于缺乏监督,高校拥有的权力变成了某些人手中的特权,成为滋生高招腐败的土壤。
“特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寻租。某高校工作人员说,前几年,学校每年“点招”收费都在1000万元以上,已经成为教师福利和学校发展经费的重要来源。一些高校也不得不留一部分“点招”指标,以应对来自上级领导以及对学校有重大贡献的各界人士的压力。
■ 专家声音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以行政力量为主导的自主招生模式下,想要阻止权力寻租并不容易。从最初的材料审核、初试、复试,再到最后的公示这些环节,如果行政力量干预学术力量公正选拔,难免会加大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可能。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监管缺失也为“特招”腐败打开方便大门。不少学校内部没有民主决策,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往往沦为摆设,招生指标成为少数人权力寻租的资源。
破除制度弊端,加强外部监督
2014年高考前夕,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着力加强对招生权力的制约,重申严禁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对于复查中不达标或通过“点招”等途径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 专家声音
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特殊类型的高招腐败严重侵害了大多数考生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为教育领域腐败提供温床。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一定要坚守这条底线,这是教育的职责和意义所在。杜绝高招腐败,还需致力改革,破处制度弊端。高考改革即将从“单兵突进”进入“全面突围”的新阶段,这不仅要求国家加强顶层设计,更需要各地勇于“趟地雷”,向既得利益群体开刀。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特招”腐败如同毒瘤,需要猛药医治,阳光公开是良方。要通过制度约束行政权力,不能让行政权力在灰色的空间运行。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宋乃庆:要健全各项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做到防微杜渐、取信社会。
一些教育界人士和专家认为,包括自主招生在内的单项改革很难根除当前高考制度的弊端。今后,高考制度改革要坚持系统思维,在探索招考适度分离的基础上,全面统筹推进社会化考试、学生综合评价、高校多元录取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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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荣生
受贿千万元被捕
1965年出生的蔡荣生,在中国人民大学曾先后担任学生处处长、党委武装部部长,之后担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此外,他的头衔还包括教授、博导以及多家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3年6月3日至8月29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人民大学两任领导班子任期情况进行了巡视。巡视组指出,人民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惩防体系建设特别是财务管理、领导干部薪酬管理、自主招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段时间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不够到位,干部任用和管理不尽规范。蔡荣生是第一轮中央巡视组离开人民大学后被确认协助调查的。
2013年11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对蔡荣生立案侦查。在被宣布立案侦查之前,蔡荣生曾试图外逃并被海关截获。经查,2006年至2013年,蔡荣生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
2014年5月30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宣布:以涉嫌受贿罪决定对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予以逮捕。
蔡荣生被调查后,人民大学主动提出暂缓自主招生一年,并进行整改。其后,人民大学承诺加大招生信息公示力度,其中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资格生名单与其专业成绩、所享优惠政策等信息都被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