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种各样网络账户的增多,不少人的账户里留有积分。有的积分可以用来换礼品,有的甚至可以换成现金。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就盯上了他人“沉睡”在账户里的积分。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特殊盗窃案,陆某、李某两名被告人通过软件盗窃大量电信宽带用户账户后,将账户中的1200多万积分换成12万个QQ币并出售,获利共计约10万元。在退赔了所有非法所得后,最终陆某因盗窃罪获刑3年3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李某则被判刑1年3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类似案件有两个共同点:一是用户账户内都有数额不等的积分、商城币等虚拟财产,而当事人又多数对此没有关注;二是大多数用户没有及时更改初始密码,为不法分子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
法官提醒大家,关注虚拟账户财产安全,不要让钱“沉睡”在账户里。这样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避免遭受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