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日前,在两院院士大会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分别对各自章程进行“大修”,对院士制度进行改革。两院的改革方案直面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化、功利化等问题,从候选人提名渠道、增选机制、退出机制等方面展开,将着力使院士称号回归荣誉性和学术性。中国工程院已于11日表决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
院士遴选直接关系到院士群体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声誉。过去,院士候选人推荐渠道除了院士直接推荐,各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也可以推荐。
为坚持和突出院士增选的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扰,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明确了两种提名渠道:一是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得不少于本学部三位院士提名的为有效候选人;二是中国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过遴选提名候选人。其他推荐渠道均被取消。据了解,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也将只保留院士直接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提名这两种提名途径。
在院士增选机制上,借鉴国际上院士选举制度的普遍做法,两院均将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以此考查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
在广受社会关注的院士退出机制上,中国工程院新章程在已有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劝退”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将被劝放弃院士称号。据悉,中国科学院新章程也拟作相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