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姜东 实习生 赵利鹏
虽经多次整治,一些道路安全隐患点段(以下简称“隐患点段”)仍被列入了新一轮的挂牌督办名单。今后,出现这种现象,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将被问责。洛阳晚报记者11日从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办公室获悉,我市近日挂牌督办的79处隐患点段(详见《洛阳晚报》5月7日A04版)中,涉及郑卢高速、宁洛高速、连霍高速的5处隐患点段已经在5月底整治完毕,其余隐患点段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
我市隐患点段排查工作已经开展多年,每年《洛阳晚报》都会对这些隐患点段进行刊发,提示读者注意出行安全。不少读者发现,一些隐患点段频上“黑名单”,甚至隐患点段“越整治越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整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隐患点段涉及线路长,采取分期分批、先重点后一般的方式进行整治;二是相关责任单位不作为,对隐患点段整治不到位。
针对后一种情况,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对各隐患点段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工作缓慢、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以及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厉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期间,各责任单位将在危险隐患点段竖牌警示,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