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
《意见》提出,我国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
根据《意见》,我国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还包括:制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统筹安排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2015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显著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此外,《意见》提出,要力争用5年时间,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工程;实施城市宽带通信网络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入户改造,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