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6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对网友的问题答疑解惑。
1 职保、居保转移
以15年为限
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的标准是什么?胡晓义说,以男性为例,如果到了60岁,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还不够15年,那么就应该把他的关系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里进行结算,但要把他在职工养老保险里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包括利息),使他在职工养老保险里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如果他缴费满15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到60岁时,会把他在农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的钱转移到其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胡晓义说。
2 待遇就高不就低
胡晓义说,对在不同省份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首先要评估他有没有可能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参保加在一起超过15年,在哪儿领取就要按照从长、从后这一原则。
“如果参保不超过15年,那么他应该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原则上就是在哪儿参保就在哪儿领取。”胡晓义说,“而衔接的问题就要由他曾经参保过的那些地方,向他最后领取待遇的地方归集他过去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也就是归集到他最后的领取地。”
胡晓义说,因为任何养老保险制度都是为了保障参保者老年的基本生活,不允许同时享受两份,所以对重复参保这种情况就需要清理养老保险关系,清理的原则是就高不就低,这就保证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唯一性。
3 3个“15天”内办结
对于经办流程,胡晓义说:“我们标准的说法是要在3个‘15天’内办结,我们配合暂行办法的实施,已经搞了一个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经办规程。”
他说,这个规程明确规定:第一个15天,就是参保者到60岁办理待遇领取,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受理并且审核参保人员的申请,要在15天内向其他地区社保机构发出联系函,要求把参保者资料转过来。对于不符合转移条件的,要在15天内做出说明。
第二个15天,就是转出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待遇领取地联系函之日起15天内要完成对相关信息的核对,并且办结转出手续。
第三个15天,就是待遇领取地在收到转出地转来的信息和资金后,15天内要完成对所有信息的核对,如果有重复缴费要予以清理,把两边的个人账户累加计算,然后告知参保人员何时领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