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中国人寿栾川支公司受理了洛阳市栾川县石某的理赔案件,中国人寿栾川支公司共计赔付保险金6万元。石某于2014年4月在单位作业时因工死亡。其保险业务员在通知客户办理银行转账业务时得知此客户已身故,连忙告知其受益人将死亡资料送往中国人寿栾川支公司申请理赔。受益人于5月12日将石某的死亡资料拿到中国人寿栾川支公司申请理赔,并用充满疑问的语气说:“这能赔吗?在单位出的事,你们保险公司也给赔呀?如果不能赔就算了。”柜员听后非常耐心细致地把保险责任再次给客户解释了一遍,并受理了客户的申请。该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结案并于次日将理赔金转入受益人账户,收到理赔款后,受益人特意打电话告知工作人员理赔金已到账户并表示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