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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王伯明《剿匪笔记》辨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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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豫西诸县刀客拾遗14】
汝阳:王伯明《剿匪笔记》辨析(十)
□首席记者 孙钦良
王伯明令民团队员找来芦苇秆,点燃草屋,土匪在屋内待不住,争着往屋外跑时被枪杀 李玉明 插图
    【豫西诸县刀客拾遗 】

    汝阳:王伯明《剿匪笔记》辨析(十)

    □首席记者 孙钦良

    民国时期,豫西诸县刀客滋扰,匪焰甚炽。其杆子之多、类型之杂、为祸之广,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层面,再现豫西匪患即可真实再现豫西大动乱、大饥荒、大灾难。

    汝阳旧称伊阳,地处伏牛山区,民国时期常遭本县及嵩县、鲁山、临汝刀客滋扰。

    1928年,该县民团统领王伯明(名建昭)写《剿匪笔记》计万余字(次年即战死),述其20年剿匪经历,毛笔书写,文无标点,虽属第一手资料,然为半文言,文不通俗,辞有夸饰,需要辨析。

    1    临汝刀客来犯伊境

    伊阳民团点燃草房

    笔记:十二年(1923年)三月初四夜,余在上店睡梦中,如闻人声嘈杂,警而寤,急肃衣履出户外,一寨守者皆言枪声起东南。更至街头,则言人人同,亟遣使往侦之,俄报匪陷三屯。余愤然曰:“是毁我门户,捣我堂奥也,而可乎?”急呼众驰救之,时曦轮方升,比至则匪众已饱掠寨内,敌楼雉屋上,尽设了望(瞭望哨),近者辄以枪射。

    辨析:民国十二年三月初四的晚上,我(王伯明)正在上店民团指挥部熟睡,恍惚听到人声喧哗,惊醒之后,急忙穿上衣服、鞋子来到门外,上店寨守寨人都说东南方向在打枪,我来到街上,看到很多人都被惊醒了,都说枪声起自东南方向,我急忙派人去侦察,不一会儿就有人跑回来报告说土匪攻陷了三屯。我大怒:“这是击我要害,毁我根据地啊,这怎么能行?”急忙率众去救三屯,这时太阳初露,待赶到三屯,发现土匪已抢掠许多财物,在寨墙上遍设岗哨,谁一接近寨墙就射击。

    笔记:姜明玉更以百许人,于寨南高阜处接应。险要尽失,克复颇棘手。余盘桓者久之,及分朱永正十余人南向截击姜匪,以牵其势,余率康桂林、樊云凌、梁廷璋、李昶煦等数十人冒险入南门,时寨人黄毓泰方率众与匪巷战,见余至,益奋勇,余分众东西突驰,三时许尽驱匪众于西北隅梁姓宅内,然高据寨垣,匪众又时于门楼更屋中,以枪下射,攻者不得近。

    辨析:姜明玉是当时远近闻名的匪首,临汝县人,自小顽劣,胆大机灵,后成为区长的跟班,却串通一批歹人到各村偷盗。1920年,当地政府多次接到民众举报,要抓他时,他却逃到洛阳县南部隐匿。他用盗来的钱购置枪支,纠集百人,起杆为匪,攻陷伊川白沙南岭,随后他的杆子越来越大,占据登封、伊川、临汝数县交界处的鳌头山作为根据地。

    此次,姜明玉派部下李悦、霍秋和、张建荣等率匪攻占三屯。王伯明率民团来到三屯后,看到土匪布阵井然,只好分兵击匪。幸好歹寨内的人善战,正与土匪巷战时,看见王伯明率民团来援助,更加奋勇。王伯明善打夜战,他分兵东西,从两个方向击匪,战至下午三时,驱匪进入梁姓大院内。但土匪仍不投降,时不时从高处的门楼上、房屋中往下射击,民团队员根本不能接近院子。

    笔记:日将未,余已急不可耐,蓦见寨垣更舍皆草盖,且檐覆墙外,乃憬然有悟,令速束苇涂脂缚竿头,更杂火以种,募敢死者三五,分执之,至寨外附身墙下,而火其屋,须臾一寨皆火,了望(瞭望)者不能存,争出,余众枪齐发,多纷纷滚寨下,余急令曰:“登!”众勇毕登,凭高射下,高屋建瓴之势也。时匪众已尽驱院内,穴墙壁相战复移时,余众枪无虚发,投间抵隙,毙匪凡数十人。

    辨析:太阳就要落山,我已经急不可耐,忽然看到此处都用草盖屋,而且屋檐长长地挑起来,遂灵机一动,计上心来,令手下找来许多干燥的芦苇秆,捆成一束束,在上面涂猪油,点燃后让敢死队队员分别举着,挨个儿点燃草屋,立刻全寨起火,土匪在屋内待不住,争着往屋外跑,民团队员众枪齐发。我说:“登!”团勇全部登上寨墙,居高临下,开枪射击,把跑进院子内的土匪打死了几十个。

    2    张建荣登墙欲投诚,王伯明下令杀俘虏

    笔记:日且晡(bū,申时,午后三时至五时),匪益股弁(股弁:大腿发抖,形容恐惧),自分(自以为)无生路,乃以其渠(渠,首领)张建荣立短墙上向余说投诚意。张年二十许,亦行伍中人,言词颇动众,余亦只身往接谈,近尺有咫(距离很近),据握其手荦之下,张知坠计,且隐隐见余衣底有佛朗尼枪(应为勃朗宁手枪),色骤变,然,辞益慷慨,频呼其众,喻之降,且言:“王公仁人,必不负辈,速交(缴)械不且屠矣。”众始哗然从缚,十枪为一束递墙外,凡十数次,乃尽。

    辨析:战到下午,众匪恐惧,自料无生路,即让其首领张建荣向我表达投诚之意!张建荣二十岁左右,行伍出身,能说会道。我一人前往接洽。二人接近之后,我攥紧张的手,见他分明没带枪,他隐约见我藏有手枪,知道上当了,脸色大变,但依然慷慨地号召土匪们投降,并且说:“王大人很仁慈,我们投诚后,他一定不会欺骗我们,大家快点缴枪吧,这样就不会被杀了!”众匪这才在一片嘈杂声中同意缴械,把十支枪捆成一束,递出墙外,这样递了十几次之后才缴完。

    查史料得知:此段文字不太真实。事实上,不是匪首张建荣要投降,而是王伯明诱张投降。彼时,杆匪因寡不敌众,退至西北隅梁家大院内,王许其缴枪不杀并授予官职等条件进行诱降,迫使张建荣站到短墙上进行谈判,双方约定的条件是:不再交战,不杀俘虏。那么,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请往下看——

    笔记:余携张入院内,见勒头裹腹者并肩累迹,然皆嗒然若丧家犬,无复凶悍气矣。稍事安慰。天且暮,(余)乃暗受意(授意)从者,以张建荣、李悦及其他杆首十余人至城,分别行刑西市。余众(剩下的土匪)二百余,悉背缚(都绑起来)驱之东门外小河侧,令寨人之被害者,群出(一齐上)而手刃之。须臾,尽河流为殷(红色),横尸累累也。是(这样做)虽未免残忍,然亦(但也是)公愤之不可遏止耳。团勇之阵亡者,有杨万春、孙长青二人,重伤亦数人。巡阅使吴公(吴佩孚,直系军阀首领,时为直鲁豫巡阅使,驻洛阳,控制鄂、豫、陕等省)专使奖赠金章纪念队勇,皆慰劳有加焉。未几,河洛道尹由委余总指挥伊汝、鲁宝、嵩民团令下。

    辨析:我携张建荣走进土匪盘踞的大院内,见众匪都耷拉着脑袋像丧家犬一样,再无凶悍的模样,我稍微安慰了大家。这时天快黑了,我暗中布置任务,让手下把张建荣、李悦等十几个大小匪首,押到县城西市(地点在西门外)一一杀掉,将二百多名缴械的土匪全部绑起来,驱赶到东门外小河边,让曾遭受土匪祸害的村民拿起刀来,亲手杀掉这些土匪。须臾间,鲜血染红了河水,二百多具尸体叠加在河岸上。我这样做虽残忍,但亦属顺应乡民对土匪的公愤。在这次战斗中,我牺牲了两个队员,好几人受了重伤,吴佩孚派专使给我的队勇发奖章以示纪念。没过多久,河洛道长官委任我为伊阳县、临汝县、鲁山县、宝丰县、嵩县民团总指挥。

    看了这些文字,不知读者作何感想?我的看法是:匪首张建荣要求投降,为的是二百多名兄弟能够活命。为表示诚意,他只身站到短墙上,与王伯明接洽,他没有带枪。单就此事而言,张虽是土匪,但很大气,是个爷们;而民团首领王伯明佯装受降,暗藏手枪,气度小,不地道。王虽答应受降,暗地里却授意手下,把主动缴械投降的土匪全部杀害,真是太残忍了,严重违反“凡战不杀俘虏”之原则。王伯明的这些记述,让我们再次认识到他狡黠、残忍和不讲信义的一面。当然,我们也应站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去解读王伯明:他的大地主家庭出身的背景,他对家乡匪患的彻骨痛恨,都迫使他以霹雳手段处理非常之事,同时以非常手段杀害非常之人。

    (说明:原文无注释,现在括号中的注释皆为记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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