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纸、洋葱、啤酒瓶从天而降,砸坏了汽车,吓傻了推婴儿车的年轻妈妈;无奈的商户凑钱买了高清摄像头,“仰脸”抓拍到了“嫌犯”,派出所却因“没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法立案……看了晚报的报道,网友有话要说。
每天过着“大难临头”的日子,谁能受得了?@不会玩圣骑士表示听着都害怕,天天从这儿过简直是要命啊。@_千山寒_:从十几楼上扔下来,杀伤力太大了。
车被砸坏了,视频证据有了,派出所无法立案叫人难理解。@猫的嫁衣提出疑问:难道只有等砸伤了人才管?@一页西国认为无法立案并不意味着不能管,至少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吧。@lvming36:“先出事再整治”那一套不合适吧,应该特事特办。
高空抛物,咋恁难治?@starloveleaf21:高空抛物作案时间短,高清摄像头的工作也会受各类因素限制,难以全天监控。@陆秀红1也认为“取证”是首要问题:商户安装“仰拍”的摄像头,不就是为了先获得证据吗?
平时是苦于没证据,这回视频拍得很清楚,还治不了?@大兔纸想要腹肌建议严格执行“高空坠物连坐”,侵权责任法既然有这样的规定,就该严格实施。@六安王锋补充说:物业也应主动承担责任,及时阻止类似危害行为发生。
其实,幕后“真凶”还是道德缺失。@白小宁你好可爱感叹道:人住得越来越高,这素质咋就越来越低?@刚毅de青松:高空抛物的人应该懂得,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对于他人的危害是无法预测的,如果不悬崖勒马,或许类似厄运有一天也会砸到自己头上。 (春兴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