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慧(左一)在庭审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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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7日A08版曾以《大学生“真刀真枪”当律师,求助者获“一条龙”援助》一文,报道了洛阳师范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打破大学围墙,让学生体验律师工作,提前“上战场”一事。
19日,报道中提及的劳动纠纷案件的二审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7号审判法庭举行,这也是该法律援助中心师生代理的第一起民事案件。上诉人席除了当事人田女士,还坐着两名代理律师——洛阳师范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的老师和该校法律系学生何慧。
因为是第一次代理案件,何慧私下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庭审结束后,何慧激动地说,此次出庭自己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如何把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案件中。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以后让学生出庭做代理人的教学方法会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