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被保险人李某是新安县某幼儿园的儿童,入园后购买了保险金额为2000元的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又称国寿学平险)。前不久,李某在自家屋内沙发上蹦着玩耍时,不慎踩空,从沙发上摔下来,造成右小腿骨折,被家人送到医院治疗几天后,转入洛阳正骨医院住院治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安支公司接到报案后,经调查情况属实,遂依据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规定,迅速给予李某2000元的医疗费保险金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