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母(左一)、婆婆、陈辰(右一),三个人在一起,其乐融融 |
| 给养母梳头,对她来说,是必修课,也是一种享受 |
| 工作再忙也要抽空给养母洗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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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带着养母出嫁,与婆婆和睦共处——26岁的陈辰,嫁到孟津县平乐镇刘坡村3年多来,一直被邻居视为楷模。
“啥?唯一想要的‘彩礼’是带着生活不能自理的养母一起出嫁?”3年前,当婆婆赵爱萍听到儿媳妇想要这样的“彩礼”时,曾怀疑儿媳妇有点儿“憨”。
陈辰从小被养父母领养,住在伊滨区诸葛镇西白塔社区,养母因从小患有脑膜炎,留下了后遗症,生活无法自理,两亩地成为一家三口唯一的“靠山”。陈辰说,虽然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但养父母很疼她,“夏天的晚上,家里没电扇,每当我睁开眼都能看到爸爸在旁边我给扇扇子”。
2005年,养父突发脑溢血去世,16岁的陈辰便挑起照顾养母的重担。2010年,陈辰与相恋多年的男友结婚前夕,婆婆赵爱萍问她想要啥彩礼,她的回答让人惊讶:“啥都不要,只要能让我带着我妈一起嫁过来。”“原本想着现在的姑娘要彩礼怎么也得上万块,可她想要的居然是……”看着儿媳妇殷切的眼神,赵爱萍点了头。
就这样,孟津县平乐镇刘坡村“诞生”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庭。“从没见过这样的事儿,娶个媳妇还‘送’个妈。”邻居议论纷纷。不少人都在想: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公公、婆婆及夫妻二人住在一个屋檐下会上演怎样一出戏。
悉心照顾养母的饮食起居,悄悄帮想学电子琴的婆婆完成心愿,婆婆和丈夫拌嘴时充当“调解员”……没过多久,陈辰便用实际行动,让邻居伸出了大拇指。
2012年,陈辰的女儿馨馨出生。担心陈辰负担重,伊滨区诸葛镇西白塔社区工作人员曾建议她将养母送到镇上的养老院,费用不高且条件挺好,但陈辰谢绝了:“我不能撇下母亲一个人,这份养育之恩我愿用一辈子偿还。”
如今,陈辰在孟津县平乐镇开了一家十字绣店。隔壁店老板张月霞说:“既要照顾店面,又要照料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还能和婆婆相处得如同母女,陈辰真是好闺女、好儿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