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我市近年来查处的组织网络最庞大、涉案人员最多的洛阳“5·5”特大传销案日前审理完毕,被告人黄某等16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5年、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2012年以来,黄某等人在我市部分城中村内,通过约网友来洛“约会”等手段,以推销“北京长寿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保健品“长寿一宝”为名,先后诱骗全国各地的200多人加入该传销组织。接到举报后,2013年5月5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组成联合行动指挥部,分成11个行动小组,经过严密侦查、落实和布控,向3个传销涉案地点同时展开收网行动,并在其“分享会”现场当场控制传销人员265人,抓获传销头目、骨干21人。经过甄别审查,2013年6月,黄某等16人被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详见2013年6月18日A11版)
日前,在多方面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洛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传销大案,对组织、领导传销的黄某等人依法作出判决。其中,该传销组织“最高领导”——“经理”黄某(四川省珙县人,31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网络科长”夏某(浙江省文成县人,2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