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昨天A11版《行道树“病”得不轻 市民心“伤”得挺重》一文报道的事情,笔者想了半天也没想通。
嵩山路旁原来的行道树,今年3月道路改造后被换成了如今的重阳木。数月过后,人们看到的不是一片苍翠,而是树木死亡大半,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情况在新区的长兴街、永泰街也有出现,而且苗木品种、施工单位、苗源相同。
市民不是绿化专家,对于换什么树种、怎么换、谁来换这些问题,不在行。但,凡事逃不出个常理,依据常识看不明白的事情,难免让人疑惑。
嵩山路原来种的合欢树每年总要死亡数十棵,进行绿化改造,换一换行道树,当然有道理:如果新换的树成活率更高、对城市环境的适应性更强、种植养护的成本更低、形态更优美,当然好。
问题是,新栽的树成活率更低,离验收期还远着呢,就大半呜呼哀哉了,这是咋回事?
相关部门称,他们已同中标公司负责人前往了解情况,并责成其写出保证书,今冬前将全部死亡苗木补植完毕,待两年养护期验收后据实结算。但这样的回复,恐怕不能完全打消市民的疑虑。
不妨先来了解一下重阳木。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所著《中国植物志》介绍,这是一种落叶乔木,产于秦岭、淮河流域以南至福建、广东的北部,在长江中下游平原习见,常栽培为行道树。也就是说,重阳木应当算南方的树种。
当然了,不敢说这种树肯定不适合北方,但就报道的情况看,这种树在洛阳似乎确实“水土不服”。那么,如果补植的还是重阳木,能确保成活率吗?如果补植其他树种,又当如何保证成活率?
面向社会招标进行绿化改造没问题,但谁来把关、谁来监督、如何追责,不能稀里糊涂,更不能缺失。就像这死亡大半的重阳木,且不论购自上海的成本如何,就算补植后据实结算没白花公款,但在这栽植、死亡、再补植上花费的时间成本,又该由谁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