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审计署公布了38个中央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过度福利问题引人关注:国土部所属7家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等12522万余元;央行所属6家单位超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等18318万余元;央行所属13家单位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等2591.3万元;住建部所属两单位超出核定工资总额发放工资555.22万元……(6月26日《京华时报》)
虽然每年“审计风暴”展示的乱象大同小异,但中央部门单位动辄上亿元的滥发滥补行为,还是显得触目惊心。额外发放的工资奖金,巧立名目的津贴补贴,超标且免税的“五险一金”……虽然名目繁多,但本质都一样,那就是从公共财政里放血,慷纳税人之慨滥发钱。对此,审计报告中常见的一个词就是“整改”,而所谓“整改”,无非是要求把多发的钱退回去,也就是通常说的“一退了之”。
其实,“一退了之”也往往做不到,比如国土部所属7单位滥发津贴1.25亿元,目前已追回违规资金仅544.59万元。每年被查处的滥发津贴,最后是如何处理的,对公众而言,多是一笔糊涂账。谁也不知道,滥发的钱被查出来后能不能如数回流,更不知道,究竟有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滥发钱的所谓过度福利问题,之所以“年年审,年年犯”,说明相关趋势根本未曾得到有效遏制。“病根”,无疑还在问责乏力上。想想看,被审计抽查的概率本身不是百分之百,就算被查到了也不过是“整改”,既如此,滥发补贴滥发奖金何所惧?“零风险”“零问责”地往自己口袋里装钱,谁不爱?
把纳税人的钱以各种名目装到自己的口袋里,难道只要不是“独乐乐”而是“众乐乐”,就只“违规”不“违法”吗?司法部门是否应该介入调查追责?难道把公共财政的钱装进私人腰包,也只是单位内部的问题,无关公共利益无关法律责任?这算不算是一种“法不责众”?
治疗屡审屡犯“顽疾”,必须加大对违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力度。否则,问责的无力必然导致滥发的普遍,今年“整改”完了明年接着照发不误的“怪圈”也有可能延续。对此,必须拿出“撒手锏”加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