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铁栓
本报讯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从本月起,我省开始全面推广使用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根据相关方案部署,从8月1日零时起,我市推广范围内的所有加油站将全部供应国四标准柴油,并禁止销售国三标准柴油。
省发改委公布我省国四标准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7.8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可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国四标准柴油的推广使用具体范围是:高速公路沿线及上下口加油站,普通干线公路沿线加油站,市、县城市规划区加油站。其中,7月1日至7月31日,为柴油质量升级推广过渡期;从8月1日零时起,推广范围内的所有加油站将全部供应国四标准柴油。
市商务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国四标准柴油的硫含量限值标准仅为国三标准柴油的1/7。使用国四标准柴油,可减少氮氧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50%,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0%以上,从而有效减少机动车的尾气污染。使用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换油前无须清洗油箱,即使混用也不会影响车辆发动机正常工作。此外,国四标准柴油的燃烧性总指标与国三标准柴油相同,不会增加车辆油耗。
该负责人提醒,车主如发现加油站(库)有以次充好、虚假标示、违价销售等违规违法行为 ,则可拨打95105888、95105988(24小时值班)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