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郑州日报》
为帮助毕业生走出“最难就业季”,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全省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范围,原则上不少于32个学时。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
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或开办网店并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年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实行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实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者,取得工商税务登记并稳定经营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扶贫开发重点县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到各类社会团体等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企事业单位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