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3版:洛阳·帮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真闹心,游泳遇纠纷
莫着急,律师来帮您
爱心对对碰 温暖你我他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4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晚报 帮帮团
游泳时被泳池里的阶梯划伤,能要求游泳馆赔偿吗?
给孩子报了“包会”的游泳班,对方没教会却不退钱怎么办?
真闹心,游泳遇纠纷
莫着急,律师来帮您
□记者 王若馨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游泳场所成了人们消暑的好去处,但在享受清凉时,不少市民也遇到与此有关的烦心事,晚报律师帮帮团近日接到了10余个关于此类纠纷的咨询电话。这一期,我们从中挑选了两个问题,请晚报律师帮帮团律师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一】

    游泳时被泳池里的阶梯划伤,能要求游泳馆赔偿吗?

    市民何先生来电称,前几日他去洛龙区一游泳馆游泳,当游经泳池的水下阶梯时脚被划伤。何先生认为自己受伤和游泳馆的设施不健全有直接的关系,游泳馆的经营方说何先生受伤是自己不小心所致,与他们无关。对此,何先生很生气,他想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权,能否向游泳馆经营方索要赔偿。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莹:

    何先生到该游泳馆游泳,也就和其建立了事实的服务合同关系,游泳馆应当尽到保障游泳者在游泳馆游泳时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义务,因此,何先生可主张游泳馆承担未尽到保障义务的违约责任。同时,他也可以选择因消费经营场所(游泳馆)未采取相关措施或存在瑕疵,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而主张侵权责任赔偿。

    【律师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具有索赔权,这是消费者对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游泳馆的经营方不能逃避其法定的赔偿责任。

    【问题二】

    给儿子报了“包会”的游泳班,对方没教会却又不退钱怎么办?

    住在涧西区武汉路附近的市民王女士来电称,7月初,她为儿子在市内一家游泳馆报了一个游泳培训班,该培训班承诺“包会”,且说如课程学完学生没学会游泳,就全额退款。王女士说,课程结束后,她的儿子并没有学会游泳,她找培训班的负责人要求退款,可对方坚持认为,王女士的儿子没学会游泳完全是其个人原因,不予退款。王女士说,她承认儿子缺了几节游泳课,但这并不能成为培训班可以不履行承诺的理由。她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权要求培训班退款,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浩:

    在本案中,王女士与培训班之间存在委托培训的合同关系,并且合同要求培训班实现一定培训目标,但同时培训对象应当参加完整的培训。王女士的儿子没有学会游泳,有其没有参与完整的培训课程的原因,在此情况下,王女士不能以培训班未履行承诺为由退款。

    对于王女士来说,目前应仔细看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培训班发放的传单等宣传材料,看上面有无约定或承诺如何处理该情况。如果没有相关约定或承诺,王女士可以要求培训班将其儿子未参加培训课程的费用退还。

    【律师提醒】

    任何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付出一定量的努力,有了得当的方法才会相对轻松。所谓各种包过、包会承诺的实现都是以遵守其制定的规则为基础的,在参加这些培训班前一定要先了解其对培训者的要求,看自己能否接受。

下一篇4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