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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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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个“家”,一个临时但稳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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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生活中,有这样一类孩子,因为父母被关押而面临不知何去何从的窘境
我想有个“家”,一个临时但稳定的地方
□记者 丁立 文/图
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在照顾小川
    父亲正在服刑,母亲偷盗被抓,无人监护的7岁男孩小川(化名)被公安机关送到了市救助管理站。小川的遭遇,就像本报曾报道过的小颜一样,牵动着很多市民的心。

    这类父母被关押或正在服刑的“困境儿童”,他们的出路在哪里?

    小男孩再进救助管理站,亲戚们不肯接走他

    前不久,小川的母亲因偷东西被抓,而他的父亲正在服刑,小川去哪里成了问题。与小颜不同的是,小川最终被送到了市救助管理站。

    对小川来说,市救助管理站不算陌生——3年前,他就曾来过这个地方,那时他才4岁,也是因为无人监护被送来的,后来他被亲戚接走。如今,他又被送来了,但这一次,亲戚们谁都不肯来接他。

    救助管理站的尴尬:救助“困境儿童”,很多方面尚无明确说法

    在母亲被放出来之前,小川是不是可以一直待在市救助管理站呢?

    “市救助管理站只是临时性救助机构,救助时间只限3个月。3个月后,把孩子送到哪里是个问题,因为儿童福利院只收6岁以下的儿童。”市救助管理站儿保科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市救助管理站按照流浪、救助、护送回家这套模式运行。

    针对小川的上学问题,这位负责人讲述了面临的尴尬:在小川之前,他们曾想办法护送一个孩子去技校接受封闭学习,一周接送一次,两三个月后,孩子的新鲜劲儿过去了,就从学校跑了。提起此事,他还有些后怕,因为一旦家长找上门来,就有权利起诉他们,因为他们并没有跟家长签订相关协议。

    “可是,即便签订协议,这协议怎么签?暂时转移监护权行不行?迄今为止,我们还找不到相关的文件和说法。”该负责人说。

    福音:有关部门将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方案

    在市民政局,记者见到了市民政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洛阳市救助接收安置工作操作程序的通知》。“父母双方判刑或父母一方失踪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的,由辖区公安机关送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并提供未成年人基本情况(户籍、年龄、家庭其他成员等)。”这部分内容是记者见到的、救助小川这类“困境儿童”的最新操作规范,由此看来,老城公安分局把小川送到市救助管理站,是有据可依的。

    市民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关于“困境儿童”问题,全国正在进行试点,但是还没有形成法律层面的东西。对像小川这类孩子,涉及监护权转移,抚养费用,临时代养期限,父母出狱后如何领回、由谁领回等更深、更复杂层面的问题,现行文件只有大的框架,在实施细节上并不具体,因此需要出台新的文件。目前,洛宁县作为全国4个“困境儿童”试点之一,已针对孤儿、残疾、服刑、重残等几类“困境儿童”分类施保,市区也正在摸底,市民政局已派有关人员外出学习,以制订更详细、更具操作性的方案。

    该负责人建议,市救助管理站应及时把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市民政局相关部门,以加速方案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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