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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档案
李昕
女,1969年出生,辽宁省本溪市人,篮球运动员、教练员,1980年至1997年先后在沈阳部队青年队、沈阳部队队、国家青年队、国家队效力,曾多次获得全国联赛、全运会及亚洲冠军,在亚洲锦标赛上曾获“得分王”称号。
1997至1998赛季,年仅28岁的李昕成为北京奥神男篮主教练。她是中国篮坛历史上最年轻的主帅,也是CBA历史上第一位女性主帅。 | |
核心提示
7月29日上午,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人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李昕状告浙江女篮提前解约一案开庭仲裁。双方在庭上就罢训、未能夺冠以及训练中打骂队员等情况进行辩论,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达成一致愿庭上调解
在庭上,双方各自进行了陈述。针对李昕的申诉,俱乐部方面表示,最初对李昕实施转岗而非解聘,但因其违反劳动纪律,随后做出了解聘决定;李昕代理方指出,合同中明确注明为三年全额保障合同,整份合同中,并没有注明俱乐部可以提前终止的条款。
值得关注的是,浙江稠州女篮球员随后出庭指证李昕在训练中有打骂球员的情况。俱乐部球员裴悦陈述,李昕因其表现不佳,对她以及其他球员打过耳光,执教过于严格。李昕方面则认为该球员只是陪练,并没有参加联赛,并且李昕对待工作一向认真负责,所谓的过于严格并未明确界定。随后,浙江稠州银行女篮一队球员张王来也做证表示李昕在联赛期间有过一次打人的情况,平时有大力拍头,甚至踢屁股的现象。李昕方面予以反驳,认为张王来目前身份敏感,仍为稠州银行女篮球员,并且在之前,张王来一直没有反映过被打问题,其证词存有疑问。
李昕发誓没打队员耳光
为了跟进事态进展,记者29日致电李昕了解案情。对于庭上调解的结果,李昕也给予证实:“上午我没有出庭,我的律师说对方同意庭上调解,我们这边也在开会研究下一步打算,包括调解条件等,今天在庭上,我们作为原告主要是出具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合同条款等,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以事实为依据。”
对于队员出庭做证李昕打人一事,李昕本人也做出回应:“首先澄清,裴悦是二队队员,俱乐部把她搬出来攻击我非常不道德,我觉得这件事和本案无必然联系,俱乐部这么做也是非常不职业的。另外,我要说明,我不会去打人耳光的,东北人都知道打人不打脸,我用人格发誓没有做出这样出格的行为,那些二队的小孩在我眼里就是孩子,我怎么可能下得去手?俱乐部把这件事放大很不道德,我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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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协:这个事我们不好管
□据 《新京报》
在浙江俱乐部发出解聘通知后,李昕最初想求助中国篮协协商解决。
遗憾的是,李昕吃了篮协的“闭门羹”。
篮管中心运管部负责人叶庆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在扯皮,我们帮谁不帮谁?你可以去问问双方,篮协不负责这个事情。涉及法律的问题,让他们双方解决,我们不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