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化名)是市第一中医院的护士,去年怀孕生子。今年她休完产假准备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时,却被单位人事科告知,要申领生育津贴,必须先向单位交纳5000元保证金,还要退还产假6个月的全部工资。小玉不理解:“我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为啥要给单位交保证金?退还6个月工资是否合理?”
1 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被要求退工资、交保证金
小玉在市第一中医院已工作3年,去年7月初开始休产假,因符合晚婚晚育政策,她休了6个月产假。
前不久,已经上班数月的小玉听同事说“生完孩子的女职工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申领生育津贴)”。她打听得知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便填写了生育待遇申请表,拿到医院人事科盖章。
谁知人事科工作人员看了申请表后,要求她把产假6个月的工资上交,再交纳5000元保证金,然后才在申请表上盖章,其中的保证金5年后退还,并说“这是医院规定”。
小玉休产假期间共领了4000多元工资。她很不理解:“我工作后一直正常缴纳社保,按规定生育后是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的,为啥还要给单位交这么多保证金呢?这种规定是合法的吗?”
2 单位:交保证金是内部规定,为防止人员流失
拿不到盖章的申请表,小玉回家把此事告诉了爱人小王。小王对医院的做法很不满,从7月21日起,他多次拨打110投诉,寻求事情的解决办法,可一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回复。
27日,小王再次拨打了110,当天下午他接到小玉单位人事科韩科长的电话。“她说保证金不交是不可能的,这是医院的规定,还劝我们赶紧交了。”小王说。
申领生育津贴为何非要交纳5000元保证金,还要退回休产假期间领的工资?
29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韩科长。她解释说,小玉的生育津贴有10000多元。生育津贴由劳动保障部门直接发放到已生育女职工手中,相当于产假期间的工资,要申领生育津贴,职工就必须把单位已发放的工资退还,不能领取两份工资。
对于5000元保证金,她说:“这是医院的一种人才保护措施,是为了防止人员流失制定的内部规定,且5000元保证金是有利息的,生孩子的女职工都要交。”她还说小玉已经同意交纳保证金。
洛阳晚报记者遂向小玉求证,小玉说:“28日早上我接到电话说不用交了,当天晚上又说必须交。今天医院说我理解错了,没说过‘不用交’的话。”
她说:“可能是我理解错了,但我没有同意交保证金。”
3 市人社局:医院可以要求退还已发工资
医院关于退还工资的做法是否如韩科长所说?昨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该局医疗费用审核科工作人员王翔说,根据《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低于女职工生育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就是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相当于工资,由劳动保障部门发放,单位可以不用发放。按照政策规定,医院要求其退还6个月工资是合理的。”王翔说。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申领者提供单位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准生证和出生证等材料。对于市第一中医院收取保证金才给盖章一事,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医院行为,小玉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劳动监察部门:交保证金后才能投诉
洛阳晚报记者将人社局的解释转述给小玉,小玉表示理解,称她愿意退还工资。
昨日下午,我们拨打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63221615,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听完我们的诉求后说,可以受理此类投诉,但要在交完保证金之后,理由是交完保证金才有证据,劳动监察部门才能介入调查。
“投诉时需要提供书面投诉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和交纳保证金的证明。”这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该医院确实已有职工交纳了5000元保证金,且不止一人。
投诉无门也让小玉感到迷茫,她不明白:“申领生育津贴明明是我的合法权益,为什么盖个章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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