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明为某保健品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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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消费者冯某起诉北京某药房及某保健品代言人姚明一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姚明代理律师以姚明户籍所在地是上海为由,向法院申请将案件移送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冯某未同意。
【缘由】
姚明因代言成第二被告
今年5月,消费者冯某以在北京药房所购的某品牌鱼油软胶囊不适用于自己、药房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将药房告上法庭。姚明作为该品牌保健品的代言人,被列为第二被告。根据原告冯某的诉讼请求,原告要求第一被告药房退还货款,并赔偿各类损失一万元,姚明作为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
冯某不同意变更审理法院
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姚明的代理律师向法庭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将案件移送至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进行审理,并出示了姚明的身份证,第一被告药房方面表示同意。不过,消费者冯某对此并不认同,他明确表示不同意变更审理法院:“复印件上没有姚明的亲笔签名,而且我是按照买卖合同来起诉的。”
【声音】
冯某:起诉姚明因为爱他
媒体的报道称冯某为职业打假人,对此,冯某给予回应:“我不是。我之所以起诉姚明,是因为我爱姚明,不想让姚明的形象因为一些企业的不良行为和虚假宣传而受到影响。”
作为供货商,虽然该保健品厂商并未被告上法庭,但厂商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也在高度关注案件的进展。该负责人还透露,虽然姚明和该品牌的合约到2015年7月结束,但双方已经展开了续约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