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想要指甲吗
洛阳有许多美甲店。奥斯卡新都汇影城楼梯转角处,不过弹丸之地,也有时髦女子施施然落座,在大庭广众之前伸出纤纤玉手,任美甲师摆弄指甲。
随侍在侧的男友,若是识趣,便于这时买下一两瓶指甲油赠予佳人。佳人回赠的,要么是甜笑,要么是香吻,反正绝不会是指甲。
谁会想到送人指甲呀?
谁愿意要别人的指甲呀?
勤剪指甲勤洗手乃现代文明之举,指甲缝里容易藏污垢——即便是美化过的美女的指甲,也有脏的嫌疑,剪下来也得丢进垃圾桶。
可是,古人跟今人的思维显然不大一样。他们居然把指甲当礼物送人,用以表达心意。
手不能砍,指甲可以剪
洛阳人喜欢“梦回唐朝”,因为唐朝时的洛阳是一个国际大都市,而且唐朝社会风气开放,出了许多风流人物。其中有一个奇女子,名叫晁采。
史书中关于晁采的记载并不多,只说她很有才、很多情,与一男子偷偷相爱,一门心思想嫁给人家。
才女嘛,表达爱情的方式与俗人不同。晁采剪了指甲,将剪下的指甲郑重地送给恋人,还特别文艺地说:“明窗弄玉指,指甲如水晶。剪之特寄郎,聊当携手行。”意思是说,虽然咱俩不能天天在一起,可是我把我的指甲送给你,就当咱俩携手同行吧!
如果可以,晁采大概是恨不得送手的。
相传,春秋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为了笼络荆轲,设宴让美女陪酒。荆轲夸美女的手好看,太子丹就砍下美女的手送给荆轲……
太子丹虽然残暴,却还算神智正常,他砍的不是自己的手,所以不心疼。发疯的人,则可能像西方画家梵高那样,割下自己的耳朵送给别人。
晁采不是太子丹,也不是梵高,所以她只送指甲,既不伤人,更不伤己。
非是知己,消受不起
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怕是头发、指甲,也要格外爱惜。送指甲,已经等同于以身相许、生死相依。
在小说《红楼梦》里,丫鬟晴雯清白如玉,却因性格直率刚烈,被诬陷为勾引主子的狐狸精,于病危之时被逐出贾府。贾宝玉去看她,她咬下一截指甲,和贴身的红绫袄一并送给宝玉,说是如此这般,也不枉担了狐狸精的虚名。
晴雯的指甲,是介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生死信物。非是知己,消受不起。
洛阳有许多喜欢《红楼梦》的读者,年届七旬的季老太算一个。她原住在涧西拖厂大院,年年都种指甲花(凤仙花),盛夏采了花瓣捣碎,用来包红指甲。
她的指甲比较软,留不长,老伴儿从古玩城里淘了几个清代护甲套送给她。她认为“那是慈禧太后戴的东西”,只是把玩,从来不戴。曾有人愿出重金收购她的护甲套,她死活不卖。
对于重情者来说,没用的指甲和有用的护甲套一样珍贵,就看是谁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