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新网8月5日电
5日,菲律宾一家法院宣布去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他们被判6年至12年不等的监禁。
报道称,法院判处船长12年监禁,其他11名船员被判6年至10年不等的监禁。这些渔民每人还被罚款10万美元,他们的渔船也被没收。
此外,这12名中国渔民还将因持有受保护物种的行为接受审判,根据菲律宾法律,这一罪名如果成立,他们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
这12名中国渔民否认被控的一切罪名。
路透社报道称,一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菲律宾公共检察官办公室律师表示,他将提出上诉。
这些渔民曾表示,他们在从印尼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被迫在图巴塔哈群礁躲避,当时他们不知道那是菲律宾领土。
去年4月,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称,一艘中国渔船在菲律宾西南部的图巴塔哈群礁地区搁浅,12名中国渔民因涉嫌“非法捕鱼”被捕,渔船被没收。
当时,中国外交部回应称,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维护在外渔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并要求其依法进行捕捞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