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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前,23岁的苗苗向记者哭诉:“自己好心扶人,结果却被讹。”
8月6日,受伤的刘女士致电记者,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苗苗负全责。不过,令她震惊的是,苗苗至今不承认撞了人。
无奈之下,刘女士和丈夫只能拿着认定书,一纸诉状将苗苗告到了法院。
1 回顾
一场事故,两种说法
事情发生在7月16日晚上7点多,刘女士抱着5个月大的儿子出门遛弯儿,走到三全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的绿化带台阶上时,突然一击让刘女士措手不及,整个人翻倒在地,孩子也摔在地上。
刘女士说,她感到了很明显的一撞一挂,是由西向东的逆行电动车造成的。
紧接着,东边3米远处,一个女子(苗苗)跑过来,说对不起、要负责送医院之类的话,还喊她老公过来帮忙,两口子态度很好。
经医生诊断,孩子颅骨骨折。苗苗两口子和刘女士一起守在郑大一附院的儿童重症监护室外,苗苗家人还送来了2000元。
但是次日,在交警队,双方说法出现了分歧:刘女士说,是苗苗撞倒了母子俩,还主动承诺会承担责任的。
苗苗则坚称,当时她确实骑车路过,但刻意规避了刘女士母子,只是看到孩子摔倒在地心疼,才折回帮忙,自己是“学雷锋、做好事”。
2 认定
交警部门:“扶人”姑娘负全责
8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刘女士家,她的儿子已经没有大碍。“慢慢长,骨头就好了。”孩子父亲许先生说,医药费总共花了不到1万元,家庭尚能承担。
他向记者出示了交警部门7月22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事故系苗苗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右侧通行、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造成的。苗苗负事故全部责任。刘女士和儿子不负事故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负责调查事故的张警官。他表示,为了找目击者,他们曾走遍方圆几里的商铺和地摊儿,“这么大的孩子摔到地上,不可能没有人看见”。
“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但不愿多说,一般都是两句话就把我们打发了。”张警官说,他和同事只能一次一次地过去,“说白了,这是个良心活儿,看我们一次一次来,知情人终于愿意站出来”。
不过,他不愿过多谈及证人,只是坚定地表示:“我们找到了核心目击者,距离事故发生地不过四五米远,目击者还原的(情况)比两个当事人叙述的还详细,确实是苗苗撞的。”
3 否认
“扶人”姑娘:我的确没撞她
20天前,苗苗接受记者采访时情绪激动地承诺:“要是我干的,我会负全责。”如今,许先生却告诉记者,自从领了“责任认定书”,对方至今没有前来沟通。“当初说只要交警认定责任,她决不会推脱,现在人哪儿去了?”许先生说。
8月6日下午,记者试图拨打苗苗的电话,但电话接通后被挂断。记者又发去短信,希望和她再聊聊。她回复称,有家人去世,刚从老家回郑,不太方便。在随后的几条短信中,她仍然坚称“我的确没撞她”,并表示已经对责任认定结果申请了复核。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给社会传递负能量,也不会不负责任。”她在最后一条短信里说。
不过,许先生弄不明白,苗苗为何这样坚持?难道他的妻子、交警和目击者都冤枉她了?
他等不及苗苗的复核结果,已于8月4日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按照相关规定,苗苗的复议程序将被终止,直接进入法律程序。
“本来不大的事儿非要弄得对簿公堂,现在我只是想听肇事者对我们说一句:对不起。”许先生说,他会坚持给儿子讨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