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4岁的鲁老太太着急如厕,却因为规定不允许8时30分前进入法院,被保安拒之门外。无奈之下,老人到处寻找公厕却当街失禁。本报7日A13版《死规定难住活人 老人当街大便失禁》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之后,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
7日上午,当事人鲁老太太主动告知洛阳晚报记者,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不仅专程上门道歉,还为她买了新裤子与慰问品,鲁老太太十分满意。“当时确实是生气,现在心里舒服多了,太感谢《洛阳晚报》了!”老人笑着说。
随后,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也联系洛阳晚报记者,对事情进行了解释,“看到报道后,我们立即召开党组会,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事情的发生不能简单归责于保安不够灵活,更应该看到我院管理制度有缺失,未能考虑到此类情况”。
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宏宇说,法院决定采取以下两条便民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在保障庭审安全和秩序的基础上,市民可在保安引领下进院如厕;二是在院门口放置告知牌,提醒市民法院厕所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