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可真是的,危险品洒了一地也不管,竟然脚底抹油开溜了!”在路边,一个装有强酸的塑料桶发生泄漏,塑料桶的主人却离开了现场,提起这事儿,市民冯师傅气不打一处来。
昨日17时许,冯师傅行至龙门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看到人行道上有一个白色塑料桶,桶底有裂缝,流出了一些无色液体。冯师傅发现,这些流出的液体泛起黄色泡沫并冒着白烟,同时伴有一股刺鼻的气味。冯师傅意识到,这个塑料桶里装的可能是化学品。由于担心这些液体伤及路人,冯师傅拨打了报警电话。
与此同时,在该交叉口附近执勤的洛龙交巡大队交警刘辉发现这一情况后,和同事跑来,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洛阳晚报记者从交警口中得知,这个塑料桶是从一名男子的电动车上掉下来的,男子发现塑料桶开裂后,便匆忙离开了现场。
洛龙区消防大队关林消防中队的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后初步确认,塑料桶里的液体是一种强酸。消防队员先用清水对路面上的强酸进行了稀释,随后对桶内剩余的强酸进行了处理。
洛龙派出所民警白彦欣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运输、携带、使用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该法还规定,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5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目前,民警正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洛谭点点评:被“腐蚀”的公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