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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拆四”(右)与郭美美的合影 |
□据 《羊城晚报》
14日9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经营案。同案被诉的还有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和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尔玛互动公司)两个单位,还有曾分别担任两个单位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
届时,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对庭审情况进行微博播报。
检方认为,两个被告单位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其中,尔玛天仙公司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尔玛互动公司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两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两个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上述四方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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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色情手段炒作多名女子
“立二拆四”曾于2005年炒红天仙妹妹,又于2006年策划“别针换别墅”事件,在郭美美炒作事件中也有他的身影。“立二拆四”使用色情手段为多名女子炒作,裸模干露露也是其炒作产物之一。在去年“长春3·4盗车杀婴案”调查期间,“立二拆四”曾称长春全城寻婴为炒作,此言论经核实为不实内容。此后,“立二拆四”在长春先后两次下跪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