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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郭某2014年6月意外死亡,因被保险人生前投保了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所以当嵩县支公司接到报案后,依据合同条款约定,给予死亡理赔金12000元,并及时把理赔金送到客户家中,被保险人的家人十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