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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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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经发展改革委查实,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两案违法时间均持续10年以上。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
过高的汽车零部件价格已成为中国汽车行业饱受诟病的弊端,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对汽车业健康业态的形成危害巨大。
一名日系汽车4S店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日系A级车国内外差价不大,但零部件供应链相对封闭,竞争不够充分,国内本土零部件企业很难进入日系车采购体系。而B级及B级以上车型市场竞争激烈,难以靠垄断整车价格获取高额利润,而通常通过整车厂对零部件厂以及4S店严格管控,去操控市场获取高额利润。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说,国家启动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将切走相关企业的高利润蛋糕,促进价格回归理性,对整个行业也是一次普法教育,将从深层次推动中国汽车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购车、养车成本将下降
业内有消息称,广汽本田此次涉及调价的零部件品种近3万种,占总体零部件的70%,价格平均降幅达20%。但广汽本田表示:“零配件调整具体涉及范围与降幅尚未最终确定,将会在稍晚时间宣布。”
记者走访咨询了天津多家广汽丰田4S店,发现确有部分配件价格下调,但幅度不是很大。汽车流通领域专家贾新光认为,某一国别的零部件企业如果结成价格同盟,将对整车成本以及售后维修成本带来影响,预计近期将迎来以日系为主的汽车品牌零部件价格下降。
推动反垄断执法与国际接轨
“价格横向共谋是价格垄断中最严重的一种,此次对日本相关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从调查和执法程序上均与国际充分接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说。
邓志松说,对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和执法,是世界公认的市场经济规则。反垄断执法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
在国家下放行政审批权的同时,完善包括反垄断执法在内的市场监管体系,将为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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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反垄断罚单戳中零部件软肋
□据 新华社
在汽车等领域,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市场,也因此成为某些外企眼中的“肥肉”。
“史上最大”反垄断罚单直接戳中我国汽车业的零部件软肋。我们经常说中国汽车工业大而不强,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产业的双重缺失。
一家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曾经自主研发了一款发动机塑料进气歧管,由于这种塑料进气歧管的核心知识产权、采购渠道和定价权都由外方掌控,单价被定在1300元左右,而自主品牌汽车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塑料进气歧管定价只有200元不到。
不难看出,中国汽车工业要想真正做强,必须咬牙突破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这一关,否则,每年热热闹闹产销的2000多万辆新车,留到中方兜里的利润有多少还是由外方掌控。
因此,有关部门正在着手修订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应当借这次的零部件反垄断案总结之前10年乘用车核心零部件产业惨痛的教训,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予以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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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近年价格垄断大案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近几年我国调查、处理的价格垄断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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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9日,发展改革委通报,因操纵镜片销售价格,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7家眼镜镜片生产企业违反反垄断法,共计被罚款19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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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2日,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因组织部分金店垄断黄、铂金饰品价格,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老凤祥银楼、老庙、亚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5家金店因垄断价格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00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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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7日,发展改革委对广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总计近6.7亿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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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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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给予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总金额约3.53亿元。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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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4日,发展改革委宣布,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压药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被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逾700万元。此外,从2011年开始,发展改革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