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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救助网络全覆盖
中蒙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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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完善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措施,到年底前
三级救助网络全覆盖
□见习记者 潘立阁
    近日,市民政局下发通知,推广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汝阳模式”,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的建设。今年年底前,我市各县(市)要建成县、乡、村三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络,城市区要建成1个~2个临时救助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全方位、全时制、无缝隙救助。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建立社区以社区信息员为主体,流动区域以环卫人员、城市管理人员、治安巡逻人员为主体,职能区域以救助管理机构为主体的救助服务网络。“原来是需要救助的人来找我们,现在是我们主动去寻找他们。”该负责人介绍。

    同时,我市将建成相关人员信息库,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全方位、全时制、无缝隙救助。

    相关链接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汝阳模式”

    近年,汝阳县构建了以县救助管理站为基础、乡镇救助管理所为依托、村(社区)救助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救助服务网,并创新性地将乡镇救助管理所设置在乡镇敬老院,实现了救助组织网络化。汝阳县流浪救助经验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

    救助机构体现“宾至如归”

    县(市)救助管理站

    “四有”:有办公场所,有临时安置房,有救治医疗点,有救助办公用具。设办公室、值班室、心理咨询室,保证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1.临时安置房:床位不少于10张,每间安置房设有卫生间、冷暖空调和太阳能热水洗浴设施。

    2.救治医疗点:配备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救助用车等。

    乡镇(街道)救助管理所

    利用敬老院资源,解决临时安置人员的吃住、管护和安全问题;必须有办公室、临时安置房和救助必备设施。

    1.临时安置房:床位不少于4张,安排在一楼,每间安排2张床;床上用品齐全,配备脸盆、毛巾、香皂、临时换洗衣服、食品等日常必备用品。

    2.各乡(镇)必须在主要街道显要位置和救助管理所附近路口设置引导牌,注明救助管理所位置、救助热线电话等内容。

    村(社区)救助服务点

    均在村委(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建立,做到有办公室、有引导牌等基本救助办公设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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