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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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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民告官”可异地审理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我不后悔!”
9类案件社区就能“审”,既方便又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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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西工区试行陪审员调解员“两员合一”进社区
9类案件社区就能“审”,既方便又省钱
□记者 韩铁栓 通讯员 张玉鲁 吴可征
    “没想到原来以为很难打的官司,没出社区就打完了,而且还不花一分诉讼费和律师费。”家住西工区的王女士,日前拿到期盼已久的有关女儿抚养费的法律文书后非常高兴。西工区试行陪审员、调解员“两员合一”进社区后,包括离婚、抚养赡养、继承、析产、相邻权、物业服务、劳务合同、民间借贷在内的9类案件,都可以在社区“审理”,既方便又省钱。

    半年多为当事人节省60多万元

    “两员合一、诉调对接、网格管理这个办法,是我们去年12月开始试行的。”西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耀武告诉记者,离婚、抚养赡养、财产继承等类案件,数量多,双方当事人关系又都很近,一旦走上法庭,不仅耗时费力花钱,还会恶化双方的关系。由法院和司法局联合派驻的陪审员兼调解员进社区,专门负责调解这类案件,不仅省时省钱省力,减少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还使法官能够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

    赵耀武介绍,目前,67名陪审员兼调解员已进驻西工区所有社区和农村,辖区居民类似上述案件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审理”。他表示,截至7月29日,西工区法院共向各乡办司法所委托调解案件467起,其中“两员”成功调解结案169起。对这些诉调对接的案件,法院不收费用,而且全程指导,当事人也不用聘请律师,“据估算,这169起案件能为当事人省去诉讼费14.3万元,节省律师费50.7万元以上”。

    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我们这些陪审员兼调解员都是经过正式司法培训和任命的,其中培训员身份由区人大任命,调解员身份由区司法局任命。”西工区王城社区的“两员常驻代表”李淑光告诉记者,和一般的社区调解不同,她们调解的案件,都是在法院进行了预立案,并且是由法院委托进行诉前调解,时间期限为两个月。案件若调解不成功,还要到法院立案审理。

    “和一般的调解不同,陪审员兼调解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后,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并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赵耀武说。

    将适时在全市推广

    “让陪审员兼调解员常驻社区、农村,将部分民事案件用‘两员合一’模式加以解决,是调动各方力量化解纠纷的创新举措,是‘一村一法官’机制的升级版,具有推广价值。”市中院负责人表示,今后,“两员合一”进社区活动将与我市网格化管理结合起来,融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大盘子中,并适时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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