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在安徽淮南谢家集区法院内,一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康某在法院内闹事,该院执行局女法官宋成凤在阻止过程中被其用开水从头上浇下,致头面部、上身与双臂严重烫伤。
现年51岁的康某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2011年6月,谢家集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随后康某提出上诉。2011年11月,淮南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当月申请人向谢家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从案件终审至今,康某仍有2万多元没付给申请人。2014年8月25日8时许,谢家集区法院执行局通知康某到局里,对其长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进行谈话教育。
在与执行局法官谈话过程中,康某态度恶劣,情绪特别激动,还出现了用头撞桌子、用脚踢开水瓶等过激行为。听到声响后,宋成凤从隔壁办公室过来劝说,让她不要激动,有事慢慢说。谁知,康某突然起身冲向桌子,宋成凤从后将其抱住,没想到康某拿起开水瓶,转身砸向宋成凤,滚烫的开水从宋成凤头上浇下。
事发后,宋成凤被紧急送至医院进行救治,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康某带走。
警方称,康某的行为已扰乱单位秩序,他们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至于烫伤法官事件,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如果认定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