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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版:河 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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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休妻的借口
“自自”和“差迟”
千年皂荚树 腰粗个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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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28 日 星期    【打印】  
【娜说河洛】“离婚进化史”之
休妻的借口
□记者 张丽娜
    最近,电视剧《离婚律师》热播,茶余饭后常有人把离婚当话题。旧时人怎么离婚?怎么分割财产?记者查阅史料写成一组文章,以飨读者。 ——编者

    男人说了算

    “大嘴”姚晨与吴秀波主演的电视剧《离婚律师》大火。我妈一边追剧一边感叹:过去的人哪儿会这么随便离婚?一过就是一辈子。末了,她得出结论:今不如古。

    我妈读书不多,没读过《孔雀东南飞》,否则,站在女人的立场上,她肯定不会觉得古代好。

    古人虽推崇从一而终,但是也会闹离婚,而且他们离婚,基本是男方说了算。

    《孔雀东南飞》是一首古诗,说的是汉代末年一个叫刘兰芝的女子,只因被婆婆嫌弃,就被逐出了夫家。

    汉代还没有“离婚”这种说法,“离婚”一词到晋代才出现,但民间并不常用。女的被逐出夫家,就等于断绝夫妻关系,这叫“仳(pǐ)离”,又名“出妻”“弃妻”“去妻”“休妻”。

    不管是“出妻”还是“休妻”,主导权都在男方手里。在封建社会里,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几乎没有婚姻话语权。

    圣人不讲理

    周公制礼于洛阳。可是这个礼法,并没有维护女人的权益。

    周代的男人,若想抛弃妻子,只需请人告诉女方家长:“我不愿跟你女儿过了。”啥手续都不用办。

    女方家长再不情愿,也要认命,还得恭送说客出门,并进行自我批评:“都怪我们没把闺女管教好。”

    孔圣人曾经入周问礼,到洛阳拜访老子。然而,圣人教出来的徒弟,行事完全不讲道理——孔子的弟子曾子,只因老婆蒸梨蒸得不熟,就把人家给踹了。孔子也甩了为他生儿育女的“黄脸婆”,还不许儿子为亲娘哭。

    现代人买错东西可以退换货,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古时女人在男人眼里相当于私有物品,自然可以随意处置。

    既定观念可怕如斯!

    不弃糟糠妻

    汉代的男人,比前朝男人多少有些进步,至少他们在休妻的时候,找了几条“合法”理由,名曰“七弃”(唐代以后称“七出”):

    第一,不孝顺公婆,撵走。

    第二,不能生孩子,害夫家断香火,撵走。

    第三,红杏出墙,给丈夫戴绿帽子,撵走。

    第四,搬弄是非的“长舌妇”,撵走。

    第五,善妒,乱吃飞醋,干扰丈夫跟别的女人欢爱,撵走。

    第六,偷东西,撵走。什么是偷?不经夫家允许,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就算是偷。

    第七,自个儿倒霉,生了重病,拖累到夫家的,撵走。

    至于妻子到底有没有触犯“七弃”规定,全由夫家说了算——婆婆为难儿媳,可以说儿媳不孝顺。

    此后的封建朝代,一直“原地踏步”,沿用“七弃”制度,真是让女人欲哭无泪。

    然而,这种一边倒的婚姻制度,也有一抹亮色。据古书《大戴礼记》记载,在三种情形下,男人不可休妻:妻子无家可归,妻子为公婆守过丧,妻子陪丈夫吃过苦。

    这叫“三不去”。倘若妻子满足“三不去”的要求,丈夫仍要休妻,官府就要惩罚做丈夫的,轻则杖打,重则砍头。“负心汉”陈世美不就被包青天砍了脑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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