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日前,全国将首次针对土地出让金展开大范围审计的消息引发关注。在过去的13年间,土地出让年收入增长超30倍,总额累计近20万亿元。部分地区土地出让金占据地方财政“半壁江山”。去年,有些省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甚至超过税收收入。分散在国土、土地储备、财政等部门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除接受一些审计外,大多“封闭运行”,导致违规不断、腐败滋生。(8月28日新华网)
听惯了各地“地王”频出的新闻,更见惯了各种血泪拆迁乱象,汇集起来的,是过去13年近20万亿元这样一个土地出让金总额。2007年之前,土地出让金全归地方财政自由支配。那时,全国每年土地出让金到底有多少?不仅财政部说不清楚,甚至连国土资源部也说不清楚。国土部门截留一部分,腐败消费一部分,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和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浪费一部分,因招商引资“减免”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的“大蛋糕”,像这样被“吃”掉的不在少数。
从2007年起,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国库,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但土地出让金仍然迥异于税收,收入支出直接归地方管,想减免可以减免,想缓征可以缓征,更关键的是,甚至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就像地方官员所言,土地出让金属于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其收支预算编制无须通过人大审批,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即可。
可事实上,“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的概念早在2003年就提出了,这就意味着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人大的监管视野,但是土地出让金这样的政府性基金显然还没有真正纳入人大监管。土地出让金每笔收入多少?每个重大建设项目花了多少?这些项目是否合理合法?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仅公众不知道,地方人大也不知道。
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明确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但是,土地出让金这么大一笔钱,长期稀里糊涂地存在着,不能只是等待“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的实现,地方人大首先应该加强监管。如果政府部门不愿将其纳入预算并详细公开,那么人大代表完全可以否决这样的预算。此外,地方人大拥有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定期向人大报告。
此外,“审计风暴”更该早点儿刮向这个领域,越是一本糊涂账的阴暗角落,越是需要“审计风暴”以及相应的“问责风暴”。国家此番针对土地出让金的大范围审计,是继社保审计、地方债务审计之后的第三次大规模全国性审计。其实,这样的专项审计应该成为审计监督工作的常态。
作为预算公开的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和支出,更该接受公众的监督。20万亿元土地出让金不仅要审计,更要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