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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捐款就别找政府帮忙办事”
河南兰考:以“学、转、干”三到位促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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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不捐款就别找政府帮忙办事”
广西合浦县石康镇24家企业被迫认捐修政府大院
    □据 新华社南宁8月28日电

    核心提示

    这是最新发生在广西合浦县石康镇的咄咄怪事——原本财政拨款80多万元的政府大院改造建设项目,“摇身”变为800多万元。卖地筹款填不了缺口,最后百余万元靠企业“捐资”,因为当地政府部门“协商”时曾放言“不捐款就别找政府帮忙办事”。

    认捐

    800多万元修镇政府大院企业捐资捐物填百余万元缺口

    翻修后的石康镇政府办公楼,红灰色外墙,每层8间办公室,大院内有池塘,还有宽敞的活动中心。楼外的草地上,铺着某企业“捐赠”的草皮。

    “镇政府旧办公楼修建于20世纪80年代,设施陈旧,并存在安全隐患。”石康镇镇长陈海祥说。2012年至2013年6月,石康镇人民政府对政府大院进行了维修。

    2011年6月,石康镇就维修工程项目向合浦县发改局申请立项,当年6月15日得到批复,财政拨款共计80多万元。

    陈海祥说,相对于800多万元的修缮资金总需求来说缺口很大。“没有资金,政府只能自筹,靠卖土地筹得的资金超过500万元,还有100多万元的缺口当时就是靠企业捐款了。”

    资料显示,“认捐”企业共24家,最高捐资20多万元,总计125.1万元,还有3家企业捐了草皮等实物。捐款企业大部分是家乡传统民营企业,涉及爆竹、陶瓷、农产品加工等多个类型。

    威胁

    政府人员再三“登门协商”“不捐款就别找政府帮忙办事”

    “政府‘强行’募捐,企业及个人能拒绝吗?”石康镇部分捐款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可能确有部分企业是主动捐款,但大部分企业是在政府工作人员再三“登门协商”后才无奈捐款。

    石康镇一家企业负责人称,由于多数企业当时运营困难,并不愿意捐款,后来镇政府几名工作人员3次上门就捐款事宜进行协商。去年4月,工作人员甚至拿着已经写好的收条,再次要求捐款5万元,在这名捐款人的坚持下,最终“捐款”3万元。

    “去年4月,镇政府就捐款事宜召集企业开了至少两次座谈会,政府工作人员在会上明确表示不捐款的企业,今后就不要找政府帮忙办事。”一名捐款人说。

    另有捐款人透露:“媒体曝光后,政府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捐款企业,要求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和纪委调查时承认主动认捐,否则今后办事会有麻烦。”

    陈海祥则表示,大院改造过程中,捐款事宜确实存在,但“是捐给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政府没有对企业摊派,所捐资金均用于政府大院修缮。这些企业负责人多是本地人,捐款是为了“支持家乡建设”。

    企业拿到的“捐款收条”上,收据落款和公章为“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且没有标明具体日期。石康镇提供的一份回应材料称:工程具体由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承接。

    而合浦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有关工作人员透露,公司从政府拿到了部分工程款,捐款部分则是由政府干部带领公司人员前往企业收取的。他们只管工程建设和收款,并不了解捐款详情。

    质疑

    除了“逼捐”政府大院改造还有哪些猫腻

    拨款80多万元的改造工程膨胀到800多万元,其中有无违规超标?一个镇政府有多少在编人员?除资金来源外,石康镇政府大院改造留给人们不少疑问。

    陈海祥表示,政府大院修缮工程是严格按照在编人数、县发改局批复的建筑面积和投资额进行建设的,但他拒不透露上述具体数字。

    “‘自愿捐赠’有时是‘行政逼捐’的挡箭牌,特别是以‘书面承诺’表达‘自愿之心’,更是一种公权力捆绑,当地政府难免有摊派之嫌。”广西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周可达认为。

    记者调查获知,2007年中央就有规定,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及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改造项目须由地市一级政府审批。而石康镇政府大院改造建设,则是由县发改委审批立项,属于越权审批。目前,合浦县纪委已就此事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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