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男女闹离婚,并不全是夫家说了算。洛阳律师鲁辉研究过《中国古代法制史》,他说:中国古代除了七出,还有义绝、断离、和离这些离婚渠道。在特殊情况下,老婆也可以甩了老公。
愿不愿意都得离
所谓义绝,就是只要夫妻双方做出了违反天理人伦的事,就被视为恩断义绝,不管夫妻俩想不想离婚,都得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唐代夫妻义绝的前提是:夫妻双方亲友互相殴打、残杀;丈夫与岳母,或妻子与老公公乱伦……诸如此类违反天理人伦的事情,只要做了,就得离婚,不离就要坐牢。《唐律·户婚》有云:“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刑一年。”不离婚吃一年牢饭,可不是闹着玩的。
唐代以前,虽没有义绝这种说法,但有婚姻自动失效的事发生,比较有名的,当数蔡文姬与匈奴人的离婚事件。
东汉时,洛阳有一名大学者,名叫蔡邕。蔡文姬便是蔡邕的女儿。
蔡文姬很有才气,写出了《胡笳十八拍》。可她运气不好,第一次结婚不久,丈夫就病死了。后来发生战乱,她被匈奴人掳走,被迫嫁给一个匈奴人,还生了俩儿子。
才女与匈奴人的婚姻,持续了12年,但从汉人的律法上讲,这段婚姻是不受保护的。曹操很不赞同这段婚姻,就花费重金,派人把蔡文姬“赎”回中原。蔡文姬与匈奴人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老婆不能随便娶
断离跟义绝差不多,都是官方插手的离婚方式,但不同的是,义绝不需要走法律程序,断离则得经衙门判决。
丈夫有离家不归、逼妻为娼、卖老婆、实施家庭暴力、强抢民女、强奸老婆的近亲等行为,官老爷就可以判决妻子和丈夫离婚。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封建社会乃一夫一妻多妾制,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只能有一个正妻。男人要是非娶两个正牌太太,在唐代得坐牢,在秦代则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按照秦律“夫有二妻则诛”这一条,是要被砍头的!
缘分到头不如和离
家丑不可外扬。到衙门打离婚官司,不如和离——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议离婚。
虽说古人离婚,基本得靠男人写休书实现,但是老婆可以主动要求老公写休书,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老洛阳人好听戏,大概知道《马前泼水》这出戏。此戏取自《汉书》里的一个故事:汉代朱买臣家贫,妻子不想跟他过了,要求离婚。朱买臣无奈写下休书,成全了妻子的改嫁愿望。后来朱买臣当了官,衣锦还乡,还把前妻和她的男人请到府中做客。且不说离婚时双方心情如何,至少两人没伤了和气。
和离的话倘若说得婉转,比情话还荡气回肠。
晋代的竺僧度看破红尘,想出家,便给未婚妻杨氏写诀别信:“人心各异,有若其面,卿之不乐道,犹我之不慕俗矣。杨氏,长别离矣……卿年德并茂,宜速有所慕……”和和气气说分手,还鼓励对方赶紧找“下家儿”。
冤家宜解不宜结,分手何必成仇人?缘分到头,不如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