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8版:洛阳·城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本报编辑部捐赠百份爱心“班级报”
房企完成转移登记备案业主才能自行办证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4 年 9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房产证”政策实行一个月,目前仅兴豫花苑部分业主可自行办理
房企完成转移登记备案业主才能自行办证
□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司马莉 王丽媛
    “购房人不用再看开发商脸色,可自行前往办理房产证了!”这个让不少购房人振奋不已的新政策实施一个月以来,不少购房人发现,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自行办理房产证。一段时间以来,不少人到市房管局咨询有关政策,符合哪些条件市民才能自行办理房产证呢?

    尚未完成转移登记备案的企业请尽快行动起来

    由于新政实施仅一个月,一些房产开发企业尚未走完有关业务办理程序,大多数开发企业尚未完成转移登记备案,导致目前尚未有购房者自行完成房产证办理手续。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督促有关房产开发企业尽快完成相关备案。

    暂行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屋初始登记时,需将企业配合业主办证所需的开发企业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初始登记办理完毕后提交)、转移登记备案申请书、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等材料一次性在登记部门备案。同时,在备案材料后还应有一份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房号、分户图等内容的附表,方便购房人办证时查询有关信息。

    在开发企业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后,开发企业还需要将企业名称、房屋坐落、房屋规划用途、房屋面积、登记时间及房屋所有权证号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购房人可随时到网站查询,发现有关公示信息后,购房人即可自行到办证大厅办理房产证。

3上一篇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