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总是在问题出来后才有各种“高度重视”的表态、“雷厉风行”的整治,难免让人担心:等到镜头撤了,围观的人群散了,问题会不会还是老样子?
一家三口同时被撞,丈夫当场死亡,妻子和3岁的女儿受重伤……近日,这起发生在滨河南路的车祸,引发市民对该路段交通安全的担忧。
笔者也常走这段路,对其状况有些了解:交通标线模糊不清;缺少限速标牌;车辆行驶速度快;路灯昏暗,汽车远光灯却常照得人睁不开眼。走在这样的路上,心里着实不踏实。
事故发生后的这些天,寻找目击者的微博、微信被许多市民转发。这也引得大家感慨:在一条车流量、人流量都不算小的路上,监控设备又在哪里?
看晚报,针对该路段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正在实地勘察”“正在评估相关情况”“正在调研和制订方案”……重视起来、积极作为,当然好,但无论这些规划和方案有多全面,相比于已经发生的事故和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毕竟还是慢了一步。
这不是求全责备。
谁也不是先知,能够预料一起事故的发生,即便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不过,尽量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可能诱发事故的客观因素,则是能够做到的。假如相关举措总是以一副“亡羊补牢”的架势姗姗来迟,对今后走在这条路上的人而言也许可以接受,但对于已经逝去的生命和破碎的家庭来说,无疑显得苍白无力。
事后补救很有必要,但不该成为职能部门对待工作、应对舆论的常有态度。如果总是在问题出来后才有各种“高度重视”的表态、“雷厉风行”的整治,难免让人担心:等到镜头撤了,围观的人群散了,问题会不会还是老样子?
换个说法,将聚光灯下所表现出的责任感和反思精神,用在常态化的排查与及时整治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否就会极大地降低?将亡羊补牢式的补救,变为能够落实的长期、高效的规划来实施,老问题是否就不会被一拖再拖?
看昨天的晚报,因缺乏照明设施而频发事故的洛白路,在被市政府挂牌督办并要求限期整治后,即将结束部分路段近30年没有路灯的历史。
滨河南路,包括与它一样“年轻”的各条道路,可不能也那么等上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