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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4时19分
一名在押人员被民警带出监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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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28分
有两名男子悄悄走出监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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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29分
3名在押人员联手将民警放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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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时41分
3名男子走出监区大门
(视频截图) | |
日前,黑龙江省延寿县杀警察3名“越狱”在押人员监区内监控画面曝光。视频显示,9月2日4时19分,高玉伦跟随看守所民警离开监舍,另外两名在押人员尾随其后,随后3人在值班室内将看守民警杀害。4时41分,3名在押人员换装、解开脚镣后成功逃出监区。
从目前公布的视频信息看,此次脱逃事故的重大原因是该看守所管理出了问题,严重违反监管工作规定。
三问在押人员脱逃案
一、休息时段,为何由一名警察单独将在押人员提出监舍?
通过分析视频并结合解说可以确定:9月2日4时19分,一名在押人员被民警带出监舍。按照《看守所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规定,这个时间所有在押人员都应该按照规定睡觉,有关办案机关也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办案。
二、两个监舍的钢板门是谁打开的?
通过监控画面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该名警察和在押人员离开监控画面前,该在押人员有向后张望的动作,该监舍和后面至少两个监舍的钢板门没有关上。需要说明的是,看守所监区内每个监舍的门都有两层,靠近监舍内侧的是铁栅门,靠近监舍外侧走廊的是钢板门。按照规定,夜间两层门必须全部关闭。尽管透过视频无法判断3个监舍的铁栅门是否关闭,但3个监舍的钢板门洞开是不争的事实。
三、民警将在押人员提出监舍前,为何
没有“挂链”?
通过监控画面和解说可以确定,跟随民警到值班室的在押人员是戴着脚镣的。按照看守所使用械具的有关规定可以推出,这名在押人员很可能是已经被判了死刑的高玉伦。对死刑犯来说,加戴械具绝不只是戴上脚镣,而且要戴上手铐,并且将手铐与脚镣通过专用锁链锁起来。这叫“挂链”。即使该看守所出于人性化考虑,在其夜间睡觉时为其“摘链”,但当看守所民警将其提出监舍之前,也应该“挂链”,而不是仅仅戴上脚镣。
围堵高玉伦
9月6日,是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3名在押人员出逃的第5天,逃犯李海伟和王大民于4日先后落网,对第三名逃犯高玉伦的抓捕行动还在进行。
玉米地里发现其踪迹
3日22时30分许,有消息称,在距离看守所约20公里远的青川乡金河村,发现高玉伦的踪迹。村民在附近的玉米地里听到声音,追随声音而去,发现玉米地里有足迹。随后,大批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前往该玉米地附近,展开地毯式搜索。经过搜索发现,足迹到了河边后停止,再往前是一个山坡。在搜捕过程中,除去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当地村民也自发组织了搜索小组,在进出村的路口,50米一个岗,配合搜捕工作。
5米一岗拉网式搜索
4日13时许,有村民报告在青川乡发现高玉伦,武警官兵乘车火速前往。当日15时,延寿县青川乡的玉米地中,武警官兵一字排开,进入田地拉网式搜索。警方直升机低空盘旋,喇叭不断播放:你已经被包围,立刻自首是你最好的选择!现场平均每5米有一名荷枪实弹的武警组成合围,合围区距离看守所25公里。当地村民此前接到村委会通知,要求村民对街边道路全部封锁。数百名全副武装、荷枪实弹的武警官兵从军车上下来后集结,形成合围,向玉米地方向挺进。
相关链接
哈尔滨市检察院对延寿县
看守所所长、副所长立案侦查
□据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9月2日发生在押人员杀警脱逃恶性案件后,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于案发当日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赶赴案发地,积极开展调查工作。现初步查清: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张阁群、副所长范德延(当日带班所长)严重违反公安部制发的《看守所执法细则》,失职失责,致使1名干警被害,3名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2人行为分别涉嫌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哈尔滨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2人立案侦查。
目前,延寿县公安局分管监所工作的副局长、看守所所长、当日值班副所长和民警已被停止职务、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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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遇害民警还有1年退休
□据 人民网
延寿县警界人士透露,被害民警名叫段宝仁(音),今年59岁(也有人说58岁),有消息称其还有1年退休。
该人士透露,段警官从事公安工作大约30年了,10多年前好像还在延寿县青川派出所担任过所长,其家人情况不详。延寿县相关方面负责人表示,目前,被害民警的相关信息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