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阎葛娃选定蟒庄最厉害的人物王凌汉为自己报仇。她与王凌汉来往密切,常向他哭诉衷肠,暗通款曲,王凌汉很同情她,决定杀掉赵祥 李玉明 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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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的相互仇杀,在豫西被称为“打孽”:张三之父被李四杀了,张三必然要复仇,接下来,李四会再组织人马去杀掉张三的全家。如此杀来杀去,造成仇恨叠加,并由此产生一批“打孽手”(职业杀手或打手)。他们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专为雇主报仇雪恨。
1 武庭麟“打孽”,杀了自己嫂嫂的父亲
长篇小说《李自成》的作者姚雪垠,对“打孽”的解释很精炼,他说:“‘打孽’,就是报仇。”这是很坏的乡村风俗,曾毒害许多人。在洛阳,包括武庭麟在内的许多国民党军官,都有“打孽”经历。
武庭麟1892年出生于洛阳县王庄(现在属于伊川县白元乡),他家境小康,从小上学,毛笔字写很不错,少年时期一直在洛阳读书,后来曾任国民党军第15军军长。
有一次学校放假,他从洛阳的学校回家,正遇到两个大家族在“打孽”,说来你可能不信,“打孽”的双方不是别人,竟是儿女亲家:一方是武庭麟的父亲,另一方是武庭麟嫂子的父亲。
武庭麟的父亲名叫武太康,在这场“打孽”中身负重伤,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见武庭麟回来了,武太康对儿子说:“你给我记住,他们砍了我27刀!”接着,他把这27刀都是谁砍的,一一对武庭麟说了,说完就咽气了。
前不久,伊川籍作家王鼎三传给我一篇文章,叙述了这件事,他写道:
当时,武庭麟的哥哥武庭兰擦一把眼泪说:“庭麟,这世道兵荒马乱的,命都难保了,读书还有什么用?说不定哪一天咱们兄弟也得成为刀下鬼!”
武庭麟止住哭声问:“哥,我嫂子他爹怎么能够下这毒手?两家不是亲戚吗?”
“‘打孽’时谁还管这些?有些‘打孽’人甚至把对方全家老少杀得一个不留!”
“那咋办?咱总不能坐以待毙呀,跟他们拼了吧?”
“现在还不是拼命的时候,大丈夫报仇,十年不迟!鸣皋有个‘打孽’人,父亲被杀后,他去当兵了,后来成为连长,回来把仇人全杀了!如果你去当兵,咱家就安全了,因为他们害怕你回来报仇,如果我们都不是拿枪的人,他们可能斩草除根……”
“哥,我明白了,这年头有枪就有了一切。可是,我走了,你怎么办?”
“哥没事,我毕竟是你嫂子的男人,老岳父的女婿,相对安全一些。”
武庭麟给哥磕了头,出门投军去了。他有文化,当兵没几年便升为镇嵩军的连长。当了军官后,他急于报仇,于是带人回到家乡,把当年的杀父仇人悉数干掉,还把嫂子父亲的头颅割下来插上筷子,放在父亲坟前祭祀,大声说:“爹,你的大仇已报,你老在地下安息吧!”
武庭麟此举招来村人议论,有人说他是好汉,有人说他是“打孽”阎王,他的嫂子既恨他又怕他,从此不和他说话,每逢看见他就躲在自己的住室里不出来。
镇嵩军高级将领张治公与武庭麟是同乡,他听说这件事后,不但不觉得武庭麟残忍,反而觉得他是快意恩仇的汉子。他提拔武庭麟为第二路军第四营营长,一直把他视为亲信。
2 为“打孽”,王凌云的胞弟杀了王凌云的内弟
你该说,什么胞弟?什么内弟?怎么这么乱呀?
是的,说起来有点儿乱,但事实就是如此,这说明了那时候的人“打孽”时六亲不认!
伊阳(今汝阳)蟒庄人王凌云,是民国时期豫西响当当的人物,他官至国民党陆军中将,年轻时曾跟着民团首领王建昭在豫西剿匪。其亲戚朋友中有很多人耍枪,如胞弟王凌汉、内弟赵祥,都是著名“打孽手”。
有一年,伊阳常渠寨寨长张梦华,被同村的张韬、张炳(叔侄俩)剥夺了寨主名分,张氏叔侄俩还不罢休,竟雇请“打孽手”杀了张梦华。张梦华的妻子决心报仇,便找到王凌云的内弟赵祥,出重金要买张韬、张炳的人头。赵祥接了钱,二话不说带上两个“打孽手”就把张韬、张炳杀了,同时还把张韬的老父亲张丰年(清廪生,有科举功名)杀了。
这一来,张家全家缟素,哭声震天,发誓要报仇!其中一人报仇心切,她叫阎葛娃,是死者张炳的妻子,其膝下有一子,当时才三四岁。
话说阎葛娃为了报仇,选定蟒庄最厉害的人物王凌汉。她煞费苦心,悄悄地让儿子拜到王凌汉膝下做干儿子。她与王凌汉来往密切,常向他哭诉衷肠,暗通款曲。王凌汉很同情她,决定杀掉赵祥。
1928年春节,天降大雪。王凌云、王凌汉兄弟俩正在家中过年,忽然大门洞开,雪幕里走来了王凌云的小舅子赵祥,身后还跟着两个“打孽手”,三人来拜年,都带着枪。
王凌汉暗喜,心想:赵祥自己送上门来,我今天非杀了他不可!但哥哥王凌云与那三个人吃着花生、年糕,谈笑风生。眼看天色将晚,那三个人没有走的意思,这时正好有人过来请王凌云去吃酒,王凌云就出去了。王凌汉趁机稳住那三个人,说:“你们在家等着,我去叫赵寨长过来一同喝酒。”
这个赵寨长是该村第一大地主。此前,赵寨长为了保护蟒庄的安全,曾开枪打死赵祥的族弟赵二春。所以,当王凌汉过来商量杀掉赵祥时,他马上表示支持,并借给王凌汉一把自来得手枪。王凌汉提上枪,叫上一个佃户,觉得人手不够,又叫上哥哥王凌云的勤务兵赵元庚。三人把对方灌醉,下了枪,全部绑了起来。
这时,王凌云已经从外面吃酒回到家,一看如此情形,认为不妥,他来到赵寨长家里商议此事。赵寨长说:“你不常在家,不知道内情,这几个人与咱村里的敌对势力孟家有勾结,将来对整个蟒庄非常不利,况且事已至此,三人都被绑起来了,你就不要过问这件事了。”
王凌云想:若放走这三个人,今后自己的亲弟弟王凌汉就性命堪忧。于是,他放弃内弟,没再回家,在外溜达。到了半夜,赵寨长命令打开寨门,王凌汉等三人把捆绑起来的赵祥等三个人拉到野外枪杀了。(以上资料引自王凌云《豫西旧社会军匪横行的概况》)
王凌云后来回忆:“第二天晚上,阎葛娃牵着她三四岁的儿子来到我家,见了王凌汉就叩头谢恩。我这才知道这件事的全部真相,才知道谁是幕后指使者,可自己已经做了一次杀人的帮凶!可叹可叹!”
这都是有文字记载的真实案例,说明当时的豫西“打孽”越打越多,越打越凶,几乎没有正义非正义之分。“打孽人”毫无法制观念,更不见政府的干预与阻止,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处于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之中。至于“打孽”造成多少家庭悲剧,留下多少孤儿寡母,已经无法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