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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休学创业,也能获得学分?昨日,在洛阳·大学科技园举行的洛阳市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及产学研新政新闻发布会回答了这一问题。洛阳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奖励资金,资助经费,引导激励机制延伸到在校学生学分考核、创业者职称评聘环节等方式,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
▲▲ 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大学生休学创业可获学分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市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不同人员创业有这些促进措施:
●科研人员:允许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
●高校教师:对高校教师创业者,允许2年至3年不按高校现行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取得创业成果经评价后等同于学术成果,增加创新创业在职称评聘中的分值。
●在校大学生: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学习期间休学创业,创业期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计入学分。
同时,鼓励高校和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允许高校的科研人员到企业、科研院所任职和实践培训,也允许企业、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任职。
“这样,更方便科研人员将自己的研究成果转化,同时,充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之前,不少创新意识很强的大学生面对着这样一个困扰,一方面是自己发现了商机,一方面由于自己正在上学,如果创业的话可能影响毕业。《措施》的出台,意味着洛阳几所高校的学生,能够拥有更大的创业空间,同时不对毕业产生影响。
▲▲ 最多200万元奖金,“真金白银”奖励科技创新
除了在政策上支持科研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措施》中还有许多“真金白银”的奖励政策。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措施》中,突出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有产学研特色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
●如果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联合研发平台,将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依托单位法人代表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用于联合创新平台建设。
●科研院所牵头或参与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行业专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也将获得最多200万元资金奖励。
●高校被批准牵头组建国家、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用于加快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措施》还鼓励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经批准建立且运行正常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15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