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本报以《医生想辞职 医院扣证件》为题,报道了洛阳东方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胡永涛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院方不但不给他办理辞职手续,还扣着他的医师资格证等证件一事。
17日下午,洛阳东方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不存在扣押胡永涛证件的行为,只是为了方便上级部门检查而对相关证件进行保管。该负责人说,胡永涛是该院2006年引进的技术人才,他入院工作后,双方签订了10年期的劳动合同,医院一次性支付胡永涛奖励费和安家费。8年来,胡永涛一直被医院作为重点人才培养,多次派他外出培训。
该负责人说,2012年,经个人申请和科室推荐,胡永涛被派到河南省人民医院进修1年,并与洛阳东方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承诺进修期满后回到医院工作,并从事所进修专业的工作至少5年,否则,将按双方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该负责人称,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我们才要求胡永涛先承担违约责任。”该负责人说。
对于胡永涛所说的院方扣押其证件一事,该负责人解释称,上级部门经常来医院检查各种证件,如果让医生、护士自己保管证件,不利于开展工作,医院是为了方便管理而对职工的证件进行保管。“如果胡永涛承担了违约责任,医院就会把证件给他。”该负责人说。
报道刊发后,胡永涛再次来到该院人力资源部与相关负责人协商违约金问题,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对此,胡永涛表示,他已经聘请了律师,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