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住房公积金是普通职工实现住房梦的一个“好帮手”,但不少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市于一个多月前首次开展了大规模住房公积金执法行动,有两家企业对此“无动于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这两家企业进行了通报。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自相关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大部分执法对象都按照催建催缴通知和限期补缴通知书规定的时限,自觉整改。目前,已有9家未建制企业办理了开户手续,两家企业调整了缴存基数,1家企业为52名未建制职工办理了开户手续,两家企业办理了补缴手续,11家企业明确承诺将于近期办理开户手续或补缴手续,3家企业(单位)因企业(单位)困难暂无法办理开户手续。
然而,经多次催建催缴,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中铁强力机械有限公司至今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也没有为企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今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上述企业的行为,在《洛阳日报》发布限期改正公告,发出“最后通牒”。
该负责人称,上述两家企业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犯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果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述企业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罚单一旦开出,将成为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史上的首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