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邻居家的小张给媳妇儿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听说莫文蔚给自己的大长腿买了意外保险,听说阿汤哥在拍摄《谍中谍4》攀登哈利法塔时,摄制组也为其购买了高额保险……保险到底可以保什么,假如我家后院的果树每到秋季,果子总会被熊孩子偷吃,我可以为我的这棵果树买一份保险吗?保险购买赔付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个人该如何制订合适的保险规划呢?
可保风险应满足哪些条件
纯风险
我们为什么可以为自己的房屋、身体等买保险,却不能为股票资产投保呢?这是因为保险中的风险为纯风险,即只有发生损失的可能,而没有获利的可能。虽然,投资股票有可能倾家荡产,但是也有可能赚得盆满钵满,所以保险公司是不会为股票投资上保险的。
损失程度高
如果潜在损失不大,微不足道或者人们完全可以承受,这类风险不用“保险”。比如,莫文蔚的大长腿一旦受伤,她的收入就有可能受到很大影响。相反,自己家后院的果子即使被偷了,也不会对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不能为自己家后院的果树投保的原因。
发生概率小
保险保的一般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损失发生的概率本身就很大,对这样的风险投保意味着昂贵的保费。这就是年龄越大,投保重疾险的费率越高的原因。
损失有确定的分布概率
保险公司在推出任何一个险种之前,都会由保险精算师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损失等进行精确的计算,并由此测算出费率。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保险分散风险的作用。同时,保险公司还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这些数据。
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
根据“大数定律”,投保的人越多,保险标的越多,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就越稳定,保险公司的经营才能更稳定。
所谓“大数定律”是指当试验次数足够多时或样本数量足够多时,事件出现的频率无穷接近该事件发生的概率。
由N条船组成的远洋船队,假设已知船只每年的平均损失,则随着船队拥有船只数量的增加,船东就能更准确地预测结果。同理,对保险公司来说,N越大,损失概率越可靠,风险更分散。
损失必须是意外的
如果故意为之,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损失必须可以确定和测量
损失一旦发生,保险公司需要明确损失价值并给予赔偿,若不能确定和测量,就无法进行理赔。
未经对方同意,为恋人购买的保险有效吗
购买保险也是有原则的,并不是任何情况下购买的保险都有效。保险的主要原则有: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案例一
梅艳芳当年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她明知自己患有子宫肿瘤,但因担心病情泄露影响自己的演艺事业,因而没有在保单上申报病情。梅艳芳去世后,保险公司以梅艳芳隐瞒病情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付1000万港元保险金。
其中,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这一原则既针对投保人也针对保险人。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保险人应如实说明义务,如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讲解并提示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等。
●案例二
小雷和小梅相恋多年准备步入婚姻殿堂。两人相约第二天各自从家出发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雷想给小梅一个惊喜,就悄悄买了一份保单,准备第二天送给小梅。谁知第二天,小梅在去民政局的路上不幸遭遇车祸,意外身亡。小雷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却遭到了拒绝,这是为什么?
保险四原则中有一条为保险利益原则,即您不能给“毫不相干”的人买保险。针对上面的这个例子,您可能有些不理解,怎么给女友买的保险就不能赔呢?
让我们来看看保险利益要满足的三个条件。首先,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被法律认可,受法律保护;其次,保险利益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确定的利益,不能是预期的利益;第三,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这种利益可以用货币来计量。
我国法律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范围做出了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在上面的案件中,恋人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保险利益关系,且小梅对小雷购买保险并不知情,保险公司拒赔也在情理之中。如果您还是有疑问,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考虑,假如某天突然蹦出来一个人告诉你,他给您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受益人是他本人,而您对此毫不知情,这是不是很可怕?!
●案例三
某汽车投保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汽车行驶过程中,轮胎轧飞石子,石子击中路人眼睛,造成失明,一连串事故具有因果关系,则轮胎轧飞石子为近因。保险人依合同应予以赔偿。
战争导致火灾发生,而被保险人为投保战争险,受损财产并不能因为火灾的发生而得到保险人的赔偿,这是因为战争是财产损失的近因,而其又为除外责任的缘故。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四
某航运公司所属“北海之星”号货船,在其泊位停泊时被另一艘船“大力丸”撞上,“北海之星”号的保险公司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根据损失补偿原则,该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北海之星”的损失,同时要求航运公司转让向“大力丸”行使代位求偿的权利。
这个案例说的是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原则,即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无论投保人投了几份保险,保险人只补偿损失部分,不会使被保险人因出险而获得比以前更多的经济利益。
其派生原则为代位追偿原则,在上面财产保险的理赔案例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方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代位追偿原则的出发点和补偿原则的出发点是一致的,即避免当事人不当得利,同时这一原则还能加快保险理赔速度,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但人身保险合同,由于身体无法用货币计价,所以一般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的根本目的不是收益
现在保险的种类越来越多,一些业务员在宣传时也经常提到“高收益”等,但是买保险能仅从收益角度考虑吗?当然不能!要知道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险而非盈利。在进行保险规划时,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保险需求,看哪些保险适合自己。
一般来说,保险的配置顺序可遵照意外险-健康险-教育险-养老险-分红险这一顺序,且要优先考虑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投保,其次再考虑孩子等。
在购买之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不要听信业务员的宣传,在确保充分理解保险条款的内容后再决定。合同签订后要充分利用保单犹豫期,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在此期间,保险人应无条件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